作为一种重要的信息载体,自办刊物在人民法院普法宣讲和形象树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伴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自办刊物已经成为一扇呈现人民法院工作质效及综合实力的窗口。然而,与日益普及的新媒体信息渠道相比,纸质刊物的发展速度明显滞后。如何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自办刊物制作水平,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和投入。
从现实角度考量,在信息媒介高度发达的今天,纸媒所占比重及影响力,正日渐衰退。一方面,人民法院在自办刊物的建设中,应紧跟时代脉络,切实利用信息化方式发布和传播自办刊物,确保自办刊物发行效率;另一方面,一本优秀的自办刊物蕴含的潜力和效能,不可低估,在可预见的将来,人民法院自办刊物依然有较大的实际价值。各级人民法院应主动作为,锐意进取,采取务实举措提高自办刊物的办刊水平,为司法事业增光添彩。
第一,应提高自办刊物内容的可读性。目前,各地各级人民法院自办刊物种类繁多,但具体内容和制作质量差异较大。人民法院对自办期刊的标准和要求,尚缺乏明确的指导意见,在客观上造成了自办期刊各自为政、层次不齐的现象。人民法院自办期刊应高度重视可读性,充分考虑社会公众的接受程度,相对合理的设置栏目和篇幅,兼顾法制宣讲,法院新闻,案件报道等多重功能。力求内涵丰富、生动活泼、可读性强,避免专业性过强造成受众狭窄的情况。面对社会公开发行的自办刊物,应与学术交流、法理探析等专业研讨相区分。除文字稿件和工作内容外,还可适当加入文化板块和干警业外作品,加强漫画、动漫、音视频的应用频率,提高自办刊物的生动性。人民法院可贴合实际制定自办刊物制作规范,对自办刊物的板块设计、具体内容、投稿审核等管理环节,进行明确规定,夯实自办刊物建设基础。为最大限度追求可读性,人民法院自办刊物还可根据现实情况,不定期进行调整或改进,保持自办刊物的生机和活力。在自办刊物的发行中,应采用信息渠道为主,纸质刊物为辅的形式,确保自办刊物传播效率。
第二,应保障自办刊物制作的专业性。如前所述,自办刊物是展现法院工作质效的窗口,自办刊物的制作质量应始终维持在较高水准。人民法院在自办刊物的制作工作中,应发扬团队精神,鼓励和组织各部门干警通力合作,力求自办刊物办出精品、办出成绩。具体来说,自办刊物中涉及案件信息和政策法规等方面的稿件,应由专业审判人员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涉法类内容严谨规范,杜绝错误信息出现。自办刊物中其他板块稿件,视类别由对应部门负责审阅,人民法院宣传调研部门应对自办刊物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自办刊物符合宣传要求。人民法院可安排自办刊物相关制作人员参加专业性培训或继续深造,不断提升制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应用能力。为促进自办刊物持续进步,人民法院可组织制作团队赴高水平的新闻传媒、报刊杂志等单位,进行交流考察、跟班学习等活动,拓宽干警视野,锻炼干警能力。逐步提高自办刊物制作团队的专业水准和实践经验。人民法院在自办刊物建设中,应注重听取和吸收专业意见,定期邀请传媒专业机构对法院自办刊物进行评析,并提出建议,推动自办刊物成为法院品牌。
第三,应注重自办刊物发展的长久性。事实上,自办刊物并不单纯是信息载体,同时也是人民法院加强队伍建设的有力推手。人民法院在自办刊物的制作过程中,应彰显集体智慧和力量,注重自办刊物发展的长久性。首先应为自办刊物建设制定规划,明确短期及中长期目标和工作方针,出台完善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保证在每个时间节点完成相应指标;其次是逐步构建以政工、宣传、调研部门为主力,其他业务庭室和干警共同参加的运行模式。为自办刊物建设设立奖励机制,引导全体干警积极参与自办刊物建设,为自办刊物提供优质的素材资源和人才保障,鼓足自办刊物发展后劲;再次是探索与社会媒介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利用社会媒介服务于法院刊物登载,扩大法院自办刊物的社会影响,协调各类社会媒介遴选和发布法院自办刊物中的优秀作品,展现新时代法院干警一流的综合素质。最后则是采取两手抓的策略,对法院期刊进行考核和评选,以奖优罚劣的方法树立正面标杆,释放工作积极性。同时,试行将期刊建设纳入法院日常工作,进行考核和测评,从源头上提高重视程度。让自办刊物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展示树立法院形象,做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单位: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