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法院三年审结各类涉环境资源案件3.22万件
2021-03-10 09:01:06
中国法院网讯(韩绪光)“三年来,贵州法院审结各类涉环境资源案件3.22万件,21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22篇裁判文书获全国性奖项。”近日,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韩德洋视频连线中国法院网2021年全国两会“大法官访谈”节目时,这样表示。
据悉,三年前,贵州法院率先出台相关规定,对环境资源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划的集中管辖与交叉管辖,将全省涉及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自然资源利用等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统一交由专门机构审理,即“三合一”审理模式,有效节约司法资源,统一案件裁判尺度。
“在全国率先出台《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审理规程》;在全国率先将传统村落保护纳入环境资源审判管辖范围;在全国率先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具体做法被中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直接吸纳。”谈到贵州法院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方面取得的成绩,韩德洋介绍道,2020年,在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环境公益诉讼在线案例大讲坛上,黎平县法院审理的榕江县检察院诉榕江县栽麻镇政府环境保护行政管理公益诉讼案,被作为典型案例研讨。
谈及下一步工作,韩德洋表示,贵州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体系格局,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审理机制,进一步探索完善生态环境修复执行督促机制,全面加强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建设美丽中国和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