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前一步,“枫桥式法庭”解民忧
——重庆武隆区法院第三人民法庭构建多元解纷新格局记事
2021-02-23 09:29:3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洋 吴富兵 李柏翠
 

  近年来,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以获得“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的第三人民法庭为载体,以“为群众解困、为法院减压、为治理献策”为目标,联合法庭所在辖区党委打造特色党建示范点,共建多元解纷新格局。2019年,该法庭新收案件409件,同比下降14.26%;2020年,该法庭新收案件331件,同比下降19.07%,连续两年受理案件数量实现下降。

  党建大引领——

  下沉社区融入治理

  第三人民法庭下辖四个乡镇,辖区小城镇与大乡村高度融合。面对城乡融合发展的新形势,法庭工作一时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婚姻家庭、物业纠纷、劳务合同等纠纷持续增长,审判和稳定工作的压力不断增大。

  如何增强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如何切实有效参与和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第三法庭通过联合法庭辖区党委打造特色党建示范点,以党建为引领,积极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中。

  2020年11月26日,庙垭乡举行了一场特殊的会议。会上,第三法庭庭长吴晓林介绍了庙垭乡诉至法庭的案件类型和数量情况,提出纠纷预防和化解建议,并结合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典型安全案例,为70余名公职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上了一堂法治课。庙垭乡政府提出希望法庭加强对辖区抚养、相邻、继承、人身侵权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案件的法治宣传工作。

  依托这样的片区政法系统联席会议制度,第三法庭和辖区党委政府一道分析研判辖区诉讼案件和矛盾纠纷形势、规律,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提高了审判质效和服务保障的能力。

  不仅如此,第三法庭还探索出法庭党员全部到社区党组织报到,法庭党支部书记兼职社区法治教师,社区干部兼职特邀调解员,其他党员分别联系一个基层党组织,推动法庭与基层组织之间资源共享、强弱互补,逐步建立起学习活动双向参加、作用双向发挥等机制。

  司法大服务——

  巡回法庭深入基层

  “走,去陈家看巡回审案咯……”近日,第三法庭法官在鸭江镇羊岩村巡回审理陈某甲与陈某乙两兄弟的相邻权纠纷案。

  庭审中,承办法官从分析当事人特殊关系入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分别进行说服工作,指出陈某乙未经协商实施影响他人物权利用的行为不当,教育其应讲诚信,按约办事。同时,对陈某甲堂屋前栽种树木有伤风水的迷信思想进行了批评教育,最终两兄弟握手言和,签下调解协议,陈某乙承诺于15日内将栽种的桂花树移走并将蜂桶搬离。

  庭审后,承办法官还与当地群众进行交流,告知大家在行使自身权利的同时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还引导大家要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蓝天白云下的流动法庭在村里形成一道“保和谐、倡文明、护发展”的美丽风景线。

  近年来,第三法庭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积极践行便民、利民理念,在各乡镇全面开展巡回办案、下乡调解工作,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农家院落、商贸市场,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引导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矛盾纠纷。

  资源大整合——

  多元联调化解纠纷

  不同的乡镇有不同类型的矛盾。第三法庭在分析基层矛盾纠纷特点的基础上,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践行诉源治理,与驻地党委政府、派出所、司法所、村委有效对接,共同联手开展纠纷“对症”治理,收集分析矛盾纠纷线索,指导重大矛盾纠纷化解,推动构建多渠道、便捷化矛盾预防和化解网络。

  在平桥镇有这样一支志愿服务队,他们分别来自武隆法院第三法庭、镇政府平安办、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在民法典颁布后,该志愿服务队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民法典,讲解民法典中新增加的各类法律条文,例如离婚冷静期、高空抛物、胎儿继承权、禁止高利放贷等,涉及婚姻家庭、侵权、继承、合同等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受到群众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不仅如此,第三法庭还返聘了退休党员、老庭长刘洋担任驻庭调解员,发挥其对法庭辖区人熟、地熟、情况熟以及经验丰富、有威望的优势,成立“老刘工作室”,整合辖区调解资源,构建以工作室为指导,司法所、派出所为纽带,村、社为基础的调解“过滤网”。

  通过“老刘工作室”,第三法庭对辖区案件类型特点进行分类精准施策,简单案件由人民调解组织化解,法庭派员指导;大案由政法力量联合化解,党政共同协调,确实无法化解的案件再到法院诉讼。同时,法庭与平安办、司法所、派出所建立起访调、警调、诉调等多元化解之间的衔接机制,有效促进矛盾多元化解。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