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人民法院立足环境资源审判职能,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统筹协调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环境资源高水平保护,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筑牢法治根基。
■以服务大局为己任,司法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这一理念。从京津冀到长三角,从三江源到大湾区,每一项国家重点战略出台,每一个重点区域、流域的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都牵动着人民司法的脉搏。
2020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同时发布了包括亚兰德公司案在内的十起典型案例。
6月5日世界环境日当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意见》,首次在规范性文件层面提出构建流域司法机制。
9月9日下午,全国法院深入贯彻“两山”理念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座谈会召开。会议提出构建有中国特色和国际影响力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让司法服务保障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中国,有了更高目标和更优路线图。
9月21日,“司法护航美丽长江”集中调研宣传活动在重庆市启动,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签署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共同建立长江上游跨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
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必须用最严密的法网,为守护绿水青山提供可靠保障。
2020年4月9日,一起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三名被告人被判拘役三个月至两个月不等的刑罚,宣告缓刑,同时赔偿非法狩猎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3600元,并在省级以上公开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该案的宣判,对于震慑不法分子和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承担起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具有示范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的‘两山理念’对我们启迪很大。这些年人民法院为生态环境保护做了大量的工作,希望人民法院能够继续为绿水青山扎好司法‘篱笆’,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全国人大代表、安徽天方茶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一部副厂长兼车间主任储小芹说。“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人民法院以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己任,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环境资源审判全流程、各环节,为服务高质量发展打造高水平司法样板。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进环资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绿色发展,蕴含治理智慧,指引改革方向。
全国法院奏响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进行曲,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驶入高速发展的“快车道”——探索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辽宁以生态功能区为单位推进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划集中管辖,河南探索由铁路两级法院集中管辖辖区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安徽、宁夏、新疆也在铁路两级法院开展包括环境资源案件在内的集中管辖改革。
创新审判执行方式机制。浙江、河南、贵州等地以发布禁止令的方式在诉前或诉中实施行为保全,避免生态环境损害扩大。山东、重庆等地设立省级生态环境损害专项资金账户,为落实环境修复责任提供有力支撑。福建、江苏、江西等地适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修复方式,建立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环境修复责任制度,实现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一判三赢”。聘请环资审判技术咨询专家。2020年9月,在第四届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环境司法研讨会上,达良俊、陈禹以及其他8名具有技术背景的专家被聘为崇明区法院的“环境资源审判技术咨询专家”。与两年前首批聘请的8位专家不同,此次加入的10位专家主要研究为实务,分布于野生动植物、环境规划、生态修复、渔业渔具、大气环境等多个领域。各具特色的环境资源审判实践,如雨后春笋铺展神州大地,饱含敢为人先的勇气和担当。2020年,人民法院直面问题与挑战,树理念、建机制、强队伍,用改革创新书写环境资源审判能力现代化的崭新篇章。
■以民生福祉为目标,为大江大河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从雪域高原奔向浩瀚太平洋,长江如一条巨龙横亘在世界东方。“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实施以来,中华民族母亲河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
家住长江沿岸的游先生发现,近两个月来已经见过10多次江豚“戏水”,上次看到这样的场景还是在20多年前。作为“水质检测员”,江豚的频繁现身是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的生动例证。
从远古涌向未来,长江黄河奔腾万里、蜿蜒山川,滋养着生生不息的中华民族,孕育出浩瀚璀璨的华夏文明。无论涨落荣枯、清浊盛衰,都令中华儿女魂牵梦萦。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十四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加强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湿地生态保护治理。11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作出重要指示,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谱写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篇章。
为了让母亲河水清岸美的容颜永驻,人民法院上下求索、只争朝夕,以司法之力护航长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不断上演利剑斩“污”、鼎力扬“清”的生动实践,在中华大地上书写着一篇又一篇绿色传奇。
11月17日,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开设“法护绿水青山·大江大河”融媒体报道栏目,推出系列报道,以长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为切入点,深入报道人民法院为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各项举措,以生动实践揭示宝贵经验,为“十四五”开局和“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凝聚强大司法力量。
系列报道中,记者们走进了青海玉树的三江源生态法庭,看到了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主导打造的三峡库区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林,见证了在四川雅安举行的长江上游“十年禁渔”专项司法行动暨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雅安)“1+8+N”增殖放流活动……
青山常在、绿水长流、蓝天永驻,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蕴含在这些朴实的词汇中。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引,一条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初具规模。人民法院整装待发,向着司法护航绿色发展的更高目标,高扬起风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