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妈妈怀孕时查出患有梅毒被客户“退单”,产女后因生活拮据卖掉出生证,导致四川成都3岁“黑户代孕女童”面临上户无法律依据困境。近日,“代孕”一词频繁出现在人们视野中,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什么是“代孕”?“代孕”是指借助于先进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将委托方认可的受精卵植入受委托女性即代孕母亲子宫中,由代孕母亲代为分娩代孕婴儿的过程。这违法“代孕”过程,不仅是对人类尊严以及公平生育权利的违背,也使得代孕母亲尊严受到了侵害。“代孕”悲剧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一是法律滞后的负面影响日渐显现。我国对代孕行为是命令禁止的,除国家卫生部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方法》中对代孕行为的禁止条款外,相关法律法规仍处于空白状态。法律的滞后性负面影响已经显现,对代孕进行有限许可并进行立法规范的呼声日渐高涨。
二是社会需求和利益驱使依然存在。对代孕行为的禁止,其初衷在于防止伦理与法律的纷争,但简单的禁止并未遏制日益泛滥的地下违法代孕行为,反而因为社会需要和利益的驱使,地下违法代孕在商业化的灰色道路上迅猛发展,给不孕不育夫妻带来了全新的希望。
三是行业部门的监管空白不言而喻。相关法律、公安、卫生、市场管理等部门监督空白,导致违法代孕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甚至因此开始出现跨国代孕行业——帮助国内的委托方去支持代孕的国家完成代孕行为。
对此,笔者有以下意见:一是完善法律,弥补立法空白。尽管我国在代孕立法上面临伦理与法律困境,但随着公民素质的提高、客观需求的增长、生育政策的调整以及代孕技术的成熟,对代孕进行立法规范的时机已经来临。当前社会舆论所讨论的不仅是如何完善代孕立法问题,更多的是究竟是否应该允许代孕,即究竟有无针对代孕进行立法必要的问题。所以如果进行代孕立法,要从严把握代孕合法性范围。二是多头联动,打击违法代孕。有关部门要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同时通过立法完善对代孕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增加违法成本。要努力保障公民能够获得安全、规范、有效的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完善正规医疗场所的医疗条件,保障费用合理化。最大限度降低公民的辅助生殖服务危险性。三是建全制度,加强行业监管。有关部门要完善人类胚胎的专业培育、适用与处分等有关制度,确保有法可依、有制可循。要制定与代孕合法性内容想配套的行业监管制度体系,不仅要将法律规范与契约自由相结合,还要设立代孕合同的强制备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