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法院:群众有难伸援手 "好人"精神代代传
2021-02-01 10:08:1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冰
 

  “好人”,一个多么亲切的称呼。千百年来,在中华文明礼仪中,“好人”精神备受国人推崇。在今天,“好人”更是诠释着一个人道德品质的崭新内涵,“好人”精神也奏响着新时代最强音。

  有这样一个地方,有这样一个单位,这里的同志长期传承“好人”精神,在群众遇到困难时挺身而出,为群众排忧解难,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一个个故事,就像一朵朵晶莹的浪花,涤荡着无数人的心田。他,就是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据不完全统计,自2006年以来,发生在该院干警身上的见义勇为、拾金不昧、乐于助人等故事多达21起29人次。杞县法院人也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新时代人民法官爱人民的感人乐章,最终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点赞。

  火海面前,法官个个都冲向前

  2021年1月25日,该院10余名干警在执行指挥中心主任刘学峰带领下,前往裴村店乡执行案件。当警车在公路上疾驰时,夜色中发现不远处一处废品回收站燃起大火,站内堆满易燃废品,火势迅速向周边停放的车辆蔓延。一旦扩散,势必威胁周边房屋安全。“着火了!快下来灭火!”。刘学峰立即让司机停下车,拉开车门,取下车载灭火器,带领寇奇峰,梁天天、闫鸿润等10余名干警冲进火海。一边把没有着火的纸箱等易燃品与火源分开,使用车载灭火器喷、用脚踩、用树枝抽打等方式截断火势。一边跑进村庄求助群众寻找水桶、脸盆等灭火工具。同时根据墙上电话号码联系废品回收站负责人。经过20多分钟的扑救,控制了火势,闻讯赶来的群众也纷纷加入扑救队伍。直到彻底灭掉火势,他们才发现脸和手已经被火烤得通红,有的同志衣服上被火星星烧出窟窿。接到电话的回收站老板翟某某也赶到现场,激动的拉住干警的手连声道谢。“真的谢谢你们了,不是你们及时扑灭大火,我这几间房就完了,甚至会威胁到我们这个村的安全。”

  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起。2020年4月4日,清明节,侯传波、王明阳到单位加班。当他们走至法院大门东100米左右时,突然看到附近红绿灯路口有一辆灰白色的宝马轿车车尾部突然起火,现场浓烟滚滚,情况十分紧急。而车内没有配置灭火器,司机和其他乘坐人员万分焦急,惊慌失措。看到这种情况,侯传波同志没有丝毫犹豫,跑进法院大门,打开自己车后备箱,拿出日常配备的灭火器,转身快速跑到燃烧车辆的旁边,对准燃火点,打开阀门实施救火。此刻,烟雾腾空,携带满箱汽油的车辆宛如一颗“炸弹”,随时都有可能引爆。可是侯传波面对险情没有丝毫的畏惧和退缩,依旧神色自若地对准车辆喷射灭火干粉。王明阳在旁边疏散过路群众,提醒过路群众注意安全。在两名法官的援助下,自燃车辆的明火被快速扑灭,车辆没有受到大的损失,一场因车辆自燃而引发的险情短时间内就得到遏制。侯传波法官奋不顾身灭火的行为也受到来往群众的交口称赞,司机和乘坐人员也连声对侯传波法官表示感谢。该事件先后被多家新闻媒体予以报道,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谷昌豪批示,号召全市法院干警向两名同志学习。

侯传波法官手持灭火器喷洒灭火剂

  冰河一纵,英雄勇救落水儿童

  2005年12月10日,天寒地冻。天色蒙蒙亮,法官刘献和像往常一样跑步锻炼。当他行到县城附近的海河桥头时,突然听到不远处传来阵阵“救命”喊声。借助附近微弱的路灯,他看到附近黑黢黢的河水中有一个弱小的身影在起伏挣扎,岸边还有一个孩子惊慌失措。“不好!有人落水了!”想到这,刘献和顾不上脱去身上厚厚的棉衣,纵身跳入又臭又脏而又结着薄冰的河水中。

  顿时,一股刺骨的寒意涌向刘献和的全身,冻得他瑟瑟发抖。咬紧牙关,他划动双臂快速游向落水者。好不容易抓住落水孩子务某某后,刘献和顾不上喘息,急忙回过头来向岸边游去。由于海河河岸陡峭,又是冬天,岸壁十分光滑。一次、两次、三次……无论怎么抓,刘献和都找不到可以攀爬之处。迫不得已,他又二次回头,拖着落水孩子向南边游去。由于多次攀爬,他的4个手指早已经血肉模糊,加上长时间在冰冷的河水中浸泡,刘献和的体力早已透支。但他仍然一个劲儿地用左手奋力向上托着落水儿童,右手顽强的抠着河岸的石头缝,以防止自己和孩子往下沉。

  就在这危机时刻,附近的居民听到呼救声,纷纷从家中赶来。在一个又一个好心人的帮助下,刘献和和落水孩子才被救出水面。孩子救出后,刘献和才悄悄的回到家中。由于施救者没有留下任何姓名信息,落水孩子的父亲整整在县城打听了一天后,才得知救助自己孩子的是县法院的法官刘献和。上班后,单位领导发现刘献和手指负伤,多次问他怎么回事,他说是在家不小心弄的。直到孩子家长来法院表示感谢时,领导和同事们才知道事情的真相。孩子被救后,家长带着东西到刘献和同志家中进行感谢,被婉言谢绝。就请人制了一副锦旗“人民法官,勇于救人”送到法院,来表达一家人的感激之情。被救孩子哭着说:“感谢法官叔叔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没有法官叔叔,我今天就不可能站在这里了,再次谢谢刘献和叔叔!”

  当年,刘献和在冰河中勇救落水儿童的感人事迹经多家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李道民在阅读刘献和的感人事迹后作出重要批示:“刘献和同志的事迹感人至深。他是新时期人民法官的优秀代表,他把对人民的热爱化为尽职尽责、敬业奉献的自觉行动,谱写了一曲见义勇为的壮歌,充分展现了当代法官的崭新风貌,体现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对刘献和同志的先进事迹要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在全省法院营造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2006年2月,刘献和同志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

  车祸面前,法院干警挺身而出

  遇到路人摔倒,扶不扶?碰到车祸发生,帮不帮?这一传统美德,却一度成为很多人心中纠结的一个话题。但是这种事儿如果让杞法人遇到,他们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给出一个响亮的答案——

  2020年12月16日,该院司法警察大队法警孔继威、杨光等人,驱车前往县看守所,提押被告人开庭。当行至开杞公路与经四路交叉口时,看到一辆大货车将一骑三轮车老人撞倒,老人被压在三轮车下。看到前方出现车祸,几名同志在孔继威指挥下,立刻停下警车,纷纷跳下车来。有的同志上前抬起三轮车,将老人身上所压物品去掉,有的同志拨打110和120电话。看到现场车辆拥堵,几名法警自发帮助指挥交通,确保现场秩序井然。不多时,120急救车辆赶到,法警再次协助救护人员将老人抬上救护车,帮助赶来的老人家属处理情况。等一切忙完后,同志们才悄悄离开现场。

孔继威等法警帮助医护人员救治伤者

  2014年7月15日下午,法官侯传波和同事下乡办案。当他们行至宋院村附近时,发现眼前道路上正上演惊魂一幕:一辆电动三轮车在水泥路面上像一匹脱缰的野马一样疾驰过来,一名年约50多岁的妇女一只抓着车把,一边跟着车狂奔。车厢里坐着一个小女孩,另一边的车把上一个两岁左右的小男孩双手紧紧抱着电门处把手,双脚悬空,惊魂未定,该妇女嘴里不停的喊着:“来人啊!来人啊!停车……”电动车一直向前疾驰,眼看就要撞上前面堆放在路上的一堆水泥预制板……看到这场景,侯传波法官第一反应就是必须尽快把它逼停下来,否则该女士和孩子极有可能发生危险。侯传波急忙将车停靠路边,打开车门,以最快的速度向三轮车冲去。在追出50米后,侯传波终于从后面抓住了电动车的车厢。他一面被电动车拖着往前跑,一面奋力拖拽电动车,鞋子都跑掉了,脚被路上的杂物硌出了血,电动车的速度渐渐慢了下来,终于在距预制板约2米多远的地方停了下来。祖孙三人转危为安,女士气喘吁吁,在惊恐之后露出些许笑容,连声向侯传波道谢。

  这样的事情,在谢启宏、王建宏、刘广献、薛克伟等同志身上都曾经发生过。每次闻到他们当时的感受时,都会这样回答:“作为一名法院干警,遇到这种情况都会伸出援手,帮上一把。”

  金钱诱惑,试出真心一片

  2011年10月22日晚,正在县城红豆豆超市购买生活用品的刘友杰发现不远处地面上有一个钱夹。当时的他第一感觉就是失主将钱夹丢在了超市里,内心肯定十分着急。打开钱夹后,刘友杰发现里面有银联卡、身份证、现金若干元及各种票据,就通过里面所透露的各种信息查找失主。而此时,失主袁媛更是万分着急。现金倒还是小事,可是银联卡丢失后要经过一番十分繁琐的程序进行补救,而票据更是无法弥补。无奈之下,失主袁媛赶往超市服务台进行咨询。就在她十分沮丧之际,手中的电话忽然想起:“请问你是袁媛吗?”听到这,袁媛十分激动,连声说:“我是,我是,请问你是?”“我刚才见到一个钱夹,里面发现有你的信息,请你当面核对一下。”在超市负责人现场监督情况下,经过认真核对,在确认失主为袁媛后,刘友杰将所捡到的钱夹交给了失主袁媛。看到失而复得的钱夹,袁媛十分感动,再三追问刘友杰的姓名和单位,均被婉言谢绝。对于失主来说,仅仅知道一个手机号码。事情结束后,失主袁媛怎么也难以释解心中的感激之情,多方寻找,终于打听到拾金不昧的好人是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刘友杰。

  这样捡钱的故事,在老同志李元亮,在司机张亮同志身上同样都发生过。在金钱的诱惑面前,杞法人用做人的良知给出一个响亮的答案。

  如今,“好人”精神在杞法人身上层出不穷。可以说这种这种美德已经成为杞法人的优良传统,如星火燎原,薪火相传。在杞法人身上,凝聚着一片说不完、道不尽的大爱真情。时代呼唤英雄,时代也呼唤“好人”精神。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