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袍在身 天平在心
积土而成山,积水而为海。31年来,王海斌成功审理了江苏省首例侵犯受教育权案、徐州市首例股权纠纷案、合作出版纠纷案,在徐州市有较大影响的民富园少年溺亡案、崔家大院房屋案等案件。
8月30日凌晨,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法官王海斌在家中突发疾病。经过8天奋力抢救,生命的时钟永远定格在9月6日,定格在53岁,风华正茂的人生金秋。
书桌上的台历,记录着案件关键词的便签笔墨方干,标记的开庭日期已经排到了9月15日之后……
红烛泪不干,默默祭奠着春蚕丝尽。王海斌31载司法生涯,坚守基层法院审判一线,高质量参与审理各类案件8000余件。就在生命的最后8个月,结案142件,是所在业务庭结案数量最多的法官!
古彭大地,人们自发深情缅怀、追忆他,“人民好法官”成为留言中的高频词。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追授王海斌同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徐州市委追授他“徐州市优秀共产党员”。
斯人已逝,法魂长存。“国徽在上,法袍在身,天平在心”,王海斌办案笔记扉页上的这句话,是他留给同事们的十二字箴言!
有乡土味的科班生
“王海斌,他可是咱们云龙区法院第一个法律专业本科生,苏大法学院刚分来的!”薛明华律师还记得,1989年8月他在云龙区法院见到王海斌的第一面。老庭长爽朗的介绍中,经济庭大办公室靠窗的最后一张桌子,抬起一张年轻的脸,戴着眼镜,一副清瘦书生的模样,沉稳中透着亲切。
彼时的薛明华刚刚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法院当时也多是‘五大生’、招干生和部队转业人员。”这个比薛明华小十多岁法律本科毕业的小王书记员让他多看了两眼。
1994年7月,徐州最热的这个夏天,薛明华代理了一起果园承包案件。云龙狮子山几十户承包户辛苦种水果树,但销路不好,一时缴不上承包费。村委会收不上承包费,又不好向本村村民交代。
到了村委会,村主任告诉薛明华,狮子山法庭会派一位王法官过来调解。说话间,王海斌满头大汗推着自行车出现在村委会门口。正是大中午,前心后背湿透的王海斌相比5年前胖了,模样更沉稳敦厚了。
村委会这间奇热奇闷的小屋里,3个小时过去了,王海斌最终说服村委会同意承包户分期缴纳承包费。让薛明华感动的是,所有人都以为至此已经很圆满了,王海斌却提出“苹果卖不出去不行,我来找找销路吧。”
“5年前,我怀疑过他能不能在基层法院待得住,5年后人家来到条件更艰苦的乡法庭,还这么踏踏实实。”回忆起当年这两次见面,薛明华颇多感慨。
当年的狮子山法庭管辖11个村,法庭案件不仅包括相邻权、宅基地纠纷等农村常见案件,还因为小商品市场多,导致各类交易纠纷多。
“去法庭都是土路,骑车回家要两个多小时。法庭办公室就是一间饭店改造后的大平房,所有人在里面办公吃饭。”和王海斌同来法庭的同事胡先锋回忆。
没在农村待过一天的王海斌适应得倒是很快。一次查找被执行人,下着大雨走了十多公里,海斌又比较胖,脚底和大腿磨得都是血泡。
胡先锋回忆:“从那时起,海斌办案就比较泼辣。一次我和当事人正说着案子,他过来悄悄和我说,别一口一个债权人债务人的,直接说谁欠谁的钱,老乡们更能听得懂。”
1996年7月,经过4年基层法庭锻炼,王海斌回到云龙区法院经济庭。同事们感觉,眼前的这位云龙区法院第一个法律本科生更有经历和故事了。
31年扎根一线
31年一线审判,王海斌历任云龙区法院派出法庭、立案庭、民一庭、审监庭、民二庭、行政庭领导以及审判委员会委员,审结各类案件8000余件,其中疑难复杂案件500多件。
办案锤炼了王海斌的业务能力。审委会讨论案件,王海斌的意见为大家所看重。2019年,一起申诉审查案件提交审委会讨论,这是一起涉及多方当事人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情很复杂,涉及的关联案件好几件,主审法官提交审委会的审理报告写了近20页。
审委会之前,王海斌找到分管副院长王颖,认为主审法官撰写的审理报告有几个地方有问题,想讨论一下。
“那次之后,我就明白为什么审委会上大家都那么看重海斌的意见。我被他的认真态度打动了。时常在想,海斌能够成功办理那么多的疑难复杂案件,背后靠的绝不是单纯的法学功底。每个案子的背后,他提出的每条意见,都是经过了精研和细判。”王颖谈道。
积土而成山,积水而为海。31年来,王海斌成功审理了江苏省首例侵犯受教育权案、徐州市首例股权纠纷案、合作出版纠纷案,在徐州市有较大影响的民富园少年溺亡案、崔家大院房屋案等案件。
崔家大院是清代翰林崔焘故居,位于徐州户部山古建筑群,是徐州一个地标性的文物建筑。2019年底听取人大代表意见会,代表们谈到崔家大院房屋强占案的执行工作。云龙区法院执行局法官刘静当时和王海斌坐在一起,她意外地听王海斌说起,这个案子20年前正是他审理的。
刘静回忆:“我和海斌庭长谈到被执行人提交过一份有关房产确权的证据材料,他听后脱口而出,说被告递交的证据是一份民国时期的地契,这个证据的确很重要。”
“一个20多年前的办案小细节还能记得这么清楚。”刘静感慨地说,“常听院里同事谈起,只要办过的案子,有关证据和细节,海斌庭长提起来都非常熟悉。这不仅是记忆力,也体现了他办案的用心和功底。”
“历任多庭庭领导,他熟悉各种类型案件,海斌既像一个全科医生,又能对疑难复杂案件精准号脉。这是基层法院最需要的一线法官!”谈及王海斌,云龙区法院院长黄桂晗眉宇间尽是惋惜。
2018年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改革后将减少5个庭领导岗位。王海斌找到黄桂晗,主动提出高血压、糖尿病比较重了,不想再担任庭领导职务,希望把位子多留给年轻人,唯一的要求是保留员额法官身份继续办案。
云龙区法院地处城郊接合部,近年来收案量年年直逼2万件,2019年法院员额法官人均办案已达到410件。
“继续在一线就是选择压力!海斌说他只是觉得,做法官是他每天最熟悉、最踏实,也是可以做得好的事。”黄桂晗说。
法治思维和同理心
2016年6月,王海斌调任云龙区法院行政庭庭长。2018年12月,徐州市翠屏山拆迁项目启动。
这是徐州市较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翠屏山一带原来生活环境脏乱差,有些住户为了多获得补偿,把当时的院子改成屋子,造成道路堵塞、违章搭建成风。随着项目逐步推进,对于因各种理由拒不搬迁的被征收人,云龙区政府向云龙区法院提交了一系列强制执行申请。
“项目启动时,海斌庭长就常在程序上给我们指导和建议,彼此合作顺畅。但后期海斌庭长越来越认真,对这些申请既进行程序和实体审查,又审查申请的合法性、合理性等,彼此就有了分歧。征收项目任务重时间紧,我们担心会影响项目的推进进度。”云龙区住建局市政工程管理处副处长于芳当时负责翠屏山项目的拆迁法务工作。
“有几次我和海斌庭长争执了起来,觉得他的这些严格就是较真,就是给项目挑刺。”
然而,随后的一件事改变了于芳的看法。
翠屏山项目涉及拆迁的有3000多户,基本每家都分了户,每户人口并不多。但周红常这家没有分户,三世同堂十多口人在一个小房子里住。依据原有住房面积进行补偿的拆迁政策,周家只能分到两套房子,而周家实际是三代人三个生活单元。
“周家拒不搬迁后,我们向法院提交材料申请强制执行。可海斌庭长认为现有补偿不够人性,无法保障周家居住的现实需要。他向我们建议,希望补偿不局限于现有政策,要充分考虑周家实际情况。”
于芳回忆,那天,王海斌带着拆迁指挥部人员来到周红常家。他问大家,就这两套小房子,这一大家十多口人怎么住啊?在场的人都沉默了。最终区政府召开会议专门研究形成会议纪要,给周红常家安置了三套房子,保障三个生活单元都能独立居住。
“这件事也促进我们反思,征收工作会遇到很多突出矛盾,考虑推进速度的同时,需要带着法治思维和同理心去解决这些矛盾。之后,遇到类似问题,我总会想到海斌庭长说的,矛盾积攒深了,很可能后面会以信访形式出现,政府还是要花很多精力去解决,甚至付出更多的解决成本。”于芳说。
今年疫情期间,大郭庄拆迁项目启动,这是徐州市近年来最大的棚改项目,涉及4000多户居民。项目充分吸取翠屏山征收经验,全过程聘请法律团队驻点服务。启动一个月整体签约率就达到了90%多。
“可惜这样的结果海斌庭长看不到了。”
9月6日,得知王海斌去世,为感谢他对政府征收工作的法律支持,云龙区政府代区长陈婕特地送来花圈,表示悼念。
作为王海斌的书记员,冯菲印象中的老庭长在法庭上审理案件时,经常会“神来一笔”,让即将陷入僵局的案件能够瞬间豁然开朗。
一次法庭庭审,原被告唇枪舌剑。突然,王海斌从审判长位子上走了下来,径直站在了原被告中间,一会儿转向原告说两句,一会转向被告说两句。
奇迹发生了。刚才还互不相让的双方竟然很快达成了调解协议。
面对冯菲的疑问,王海斌解开了谜底。当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时,他站在中间,就悄然转移了他们的视线,双方会慢慢恢复理性,问题也会容易得到解决。
冯菲还曾疑问,王庭长为啥要她在庭审记录中记下当事人重要的表情细节,“有点像话剧剧本。甚至当事人沉默时,提示我要记下:沉默。”
后来冯菲明白了,这些记录着“微表情”“微心情”的细节处往往是王海斌复盘庭审、揣摩当事人心理线索的关键处。
“海斌庭长的庭审很有特点。他话不多,总能保持冷静的心态观察当事人的情绪。而且很少一个案子开到三个庭,即使很复杂的案件,经他一梳理便条理清晰了。”云龙区法院王蓓蓓回忆。
“一定要学会观察和倾听。”法院的年轻人记得老庭长的这句话。而王海斌自己,也是一个很好的倾听者。
采访中,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花玉军说起,几年前,他在《徐州审判》看到王海斌的一篇随笔。原话记不清了,大致的意思是,他感觉到人在似水流年中都是那样平淡,就像深流的静水。青春年华在慢慢流逝,但内心要保持稳健和平静。
花玉军感慨这篇文章带给他共鸣。“海斌就像我们身边的大多数同事,每天一早到院里,穿着法袍去开庭,他平凡而普通。但他又是那么不普通,因为‘这样的每天’他坚持了31年,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处理了基层法院大批疑难复杂案件,带着一批批年轻干警走向成熟,走向领导岗位。”
花玉军谈到,全国优秀法官王海斌是徐州法院、云龙区法院的法官典型、法官楷模。大家怀念他、追忆他,更需要用他留下的精神财富、不竭的精神力量去鼓舞队伍的精神士气,继续向上向前!
做一盏明灯
2009年7月,云龙区法院招录了首批4名法律专业研究生,其中包括来自四川大学法学专业的研究生刘松。
刘松频繁听说王海斌庭长,是从同来的其他3名研究生口中,他们都被分在了民一庭,而民一庭几乎每周召开一次庭长主持下的疑难案件分析会。研究生们感觉从法学理论到司法实践,这样的分析会特别有收获。这让同住一个寝室的刘松很羡慕。
2013年,王海斌调任民二庭庭长,刘松正担任民二庭审判员,他们有了直接的交集和接触。
“王庭长乐于帮助年轻人,又往往不是直接给出答案,而是启发你朝一个方向深入思考。”刘松回忆起这样的一次指导。
当时刘松手中有一件较为棘手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一名劳动者起诉要求两家公司连带支付欠付工资。第一次庭审时,其中一家公司很爽快地将全部责任揽在自己身上。但经了解,该公司是空壳公司,外欠债务很多,根本没有偿付能力;而另一家公司什么责任都不认,表示原告与其无任何关系,公司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有足够的付款能力。
根据目前的证据,无法认定具有经济实力的这家公司能够承担连带付款责任,但如果简单地判决愿意承担责任的公司承担责任,这名劳动者必然会落入“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困境。
看到刘松愁眉不展的样子,王海斌了解了案情,又看了一遍庭审记录,提醒刘松“可以去查阅一个专有名词:‘公司人格混同’,会对审理这个案件有帮助。”
办案不到两年的刘松听了这话,如醍醐灌顶。扎扎实实做了一番功课后,在王海斌的进一步指导下,刘松按照公司人格混同的法律特征和构成要件,最终判决这两家公司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这样的指导还体现在对待裁判文书上。“裁判文书是法官的脸面,字如其人,文也如其人!”王海斌每次审阅年轻法官撰写的裁判文书时,总会敲打他们几句。在他的指导下,2013年开始,刘松等年轻法官的裁判文书连续在省、市法律文书竞赛中获奖,这些年轻人也一步步从书记员、法官助理成长为员额法官,有的如今已是庭领导。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
刘松说:“遇到问题的时候,那个最可商量的人不在了,身边最亮的灯灭了。”
“常常又想,是不是我们自己也可以成为一盏灯,去照亮更多的年轻人。”
让自己也成为一盏灯,也许是对王海斌最好的纪念和缅怀。
窗外,城市暮色四合,霓虹逐渐亮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