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式”联动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淄博法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取得良好成效
2020-12-16 09:46:3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赵磊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山东省淄博市两级法院扎实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涉黑恶案件审理中落地见效,取得良好效果。截至目前,淄博法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涉黑恶案件21件109人,分别占审结涉黑恶案件的23.43%、26.22%,被告人全部认罪服判,无上诉、抗诉和发改,被害人无举报、申诉和涉诉信访。
为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涉黑恶案件审理有机结合,淄博法院健全机制促规范,构建“五式”联动新机制: “前置式”社会调查程序,对符合条件的涉黑恶案件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启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由侦查、检察机关初步评估,对可能判处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时委托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社会调查评估; “定点式”值班律师制度,在看守所固定安排值班律师,严格落实听取律师意见制度,让值班律师参与讯问,提供法律帮助,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到场签字,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率达100%;“全程式”程序倒转机制,对于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不认罪,但一审开庭前或法庭审理终结前表示认罪的案件,建立程序倒转机制,向检察院提出重新启动认罪认罚程序建议,推动控辩双方重新达成量刑具结;“多重式”庭审审查模式,庭审中注重审查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合法性,做到“一告知、两审查、五讯问”,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三步式”精准量刑建议,与检察机关建立提出量刑建议前会商制度,对不同类别案件分别制定量刑标准,明确“阶梯化”从宽幅度,注重类案量刑均衡化,防止“同案不同判”。
通过多措并举抓落实,淄博法院打造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淄博模板”。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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