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法治”研讨会在盐城召开

江必新胡云腾作主旨发言
2020-12-12 09:50:4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郑卫平 仇军
 

  12月10日至11日,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江苏省法学会生态法学研究会主办的“生态环境法治”研讨会在江苏省盐城市召开。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胡云腾出席研讨会并作主旨发言。江苏省副省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刘旸,江苏高院院长夏道虎,盐城市委书记戴源和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相关负责人分别致辞。

  江必新谈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其中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占了很重要的地位,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实行最严格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要加快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江必新进一步从人天契合、价值融合、体制共合、规范协合、立施闭合、执司整合、裁判理合七个方面阐述了推进生态环境法律体系建设需要把握的问题。

  胡云腾以加强环境资源的刑事司法保护为题,重点阐述了树立绿色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刑事制裁的威慑力,用好用足司法解释和《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重视司法大数据的分析,重视个案在推动环境审判中的作用,推进环境资源审判的惩罚性赔偿。

  夏道虎、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任王树义、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王旭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周珂等也作了主旨发言。

  与会嘉宾围绕生态司法能力现代化、环境资源审判现代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规则等专题进行研讨。

  出席研讨会的还有环境资源主管部门的领导、生态环境理论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和从事环境资源审判的资深法官。

 

 
责任编辑:任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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