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焦点访谈》12月2日节目披露,2017年,山东省聊城市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给所属各县都下达了造林绿化任务,冠县两个乡镇借机发展经济林,占用基本农田栽种了3200亩大樱桃。然而,3年多时间过去了,记者发现,很多樱桃树都死了,3200亩樱桃只剩下1000来亩,其它流转土地陆续退给了农民。政府的钱花了,树,一多半都死了。目前,当地已组成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
这是一个让人愤怒的结局。当初轰轰烈烈发展大樱桃,地方媒体也曾热情报道,仅仅3年过去,就像一阵风吹过,一切都不再是之前的模样。那些曾被寄予厚望的樱桃树,死的死了,剩下的,则被集中起来,无论是声势规模,还是精气神,都差太多了,令人遗憾。这一切让人很想追问,一些基层政府为什么总是干类似傻事、糊涂事?为什么总是会“播下龙种、收获跳蚤”?
复盘此事会发现,冠县发展经济林的这波操作,从头至尾都十分拧巴。
首先,在决策层面,当地无视基本农田保护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居然把紧邻章卫河大堤二三十个村庄的3200亩土地划为经济林带,全部实行土地流转。这一决策的直接压力尽管来自上级聊城市的创城要求,但具体方案则是冠县做的,沿着章卫河大堤一侧规划200米经济林,也不排除“美观”“整齐”的考虑。至于是不是占用基本耕地,则无人关心。
其次,在实施层面,当地两个流转土地的乡镇直接把项目交给了两个公司,而这两个公司“此前都没有种植过樱桃,更谈不上有种植和管理樱桃树的经验”。据负责乡镇有关负责人解释,他们对公司的资质、技术水平等等一概不知。这未免让人糊涂,更令人心生疑窦,何以会出现这样一问三不知的情形?是没有问问清楚,还是压根儿就不需要知道?这中间究竟是哪一级什么人拍的板?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希望在接下来的调查中能搞清楚。
还有,在操作层面,既然两个公司连基本的樱桃种植都不熟悉,为什么会接下这样的生意?发展林果产业关键在科技,这两个公司只是雇佣一些农民刨坑种树,怎么可能会有成活率?怎么可能挂果?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促使他们敢于接下这单完全干不了的生意?更奇妙的是,就是这样两个“无厘头”公司,居然轻松从政府那边拿到苗木补贴约470万元,其中完全无监管、无验收、无追踪,树苗死了,也就死了,竟没有任何说法,未免荒唐!
樱桃地里无樱桃,基本农田无农田。正是在这波诡异的操作中,出现了“地占了,钱花了,樱桃也没了”的局面,这显然是有问题的,应该有一个说法,应该有人为此负责。
一则,需要检讨当地发展经济林过程中的“政绩思维”。大家都知道,经济林市场效益明显,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但农业若想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依法依规进行,把基本农田流转出来种树,不符合法律,也违背农民意愿。
再则,也要调查一下此类政府项目实施中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问题。事出反常必有妖,政府为什么会在这起事件中心甘情愿地充当出钱的冤大头?这里边想必并不简单。算账可知,给农民的青苗补贴费96万元,每年每亩1000元土地流转费连续补贴3年960万元,给承包方的苗木补贴费约470万元,三项加起来政府支出超过1500万元。这样庞大一笔资金,在运行过程中有无“跑冒滴漏”?
此外,各地不顾一切、下死命令创城的做法,也该改改了。创城为了谁?不是为了官员的政绩,也不是为了那些见不得光的利益,而首先是为了这个社会的公共利益。如果背离了这个宗旨,也就失去了创城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