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光:努力开创审监工作新局面
2020-11-25 16:20:0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兵团法院根据自身特点,在审判监督工作中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和做法:

  一是院庭长发挥办案主力军作用。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兵团法院系统院庭长人数占员额法官比例达74%,院庭长办案已经成为常态,承办了绝大部分案件。

  二是充分发挥审判监督依法纠错功能。审判监督案件70%以上集中在兵团分院层级。再审率高的同时也反映出兵团分院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真正做到“小案细审、难案精审”,对每一件再审发改案件,建立了跟踪反馈机制。

  三是减刑、假释案件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一律”要求。兵团法院与兵团检察、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强协调,统一减刑、假释案件的办案理念和裁判尺度,同时克服人案矛盾带来的困难,将“五个一律”落实落地,确保减刑、假释工作公开透明、无差错。

  四是强化巡回办案,能动司法为民解忧。面对兵团辖区点多线长面广的实际情况,兵团法院结合“一团一法官工作室”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审监案件巡回审判。在巡回办案的过程中,对涉少数民族当事人的案件,注重宣讲党的路线、方针及惠民政策,维护民族团结和睦,促进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五是加大调解力度,多措并举化解纠纷。针对再审案件经过多次审理,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大、矛盾突出、诉讼对抗性强的特点,积极探索民事审判监督调解工作多元解纷机制,将民事审判监督调解纳入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中,与综治办、司法所等133家单位建立多元解纷调解机制,在案件审理审查中,积极引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促进矛盾纠纷妥善实质性化解。

  六是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作用,服务兵团深化改革。兵团法院根据中央、兵团党委关于兵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定部署制定实施意见。更新裁判理念,创新审判监督方式,慎重处理涉及团场土地、企业改制等重大、敏感民事审判监督案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院长 陈海光)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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