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想方法激发企业活力
疫情期间,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的很多企业面临着一定的压力,为此,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多次与企业代表进行恳谈,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围绕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挥突出作用,当好主力军,树立起全心全意服务企业与企业共渡难关的司法旗帜。
“减”:让企业轻装上阵
沈北法院坚持把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融入法院执法办案全过程。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惩治侵害企业权益、破坏营商环境的违法犯罪,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化解纠纷、强化规则,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今年1月至11月,一审审结涉企民商事案件8235件;发挥破产程序的保护、救助、重整功能,推动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通过破产程序消化债务、盘活资金,助力营商环境的优化。
“进”:解决执行难为服务企业开道
推进解决执行难工作,兑现企业胜诉权益,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涉民营企业”“涉金融债权”等专项执行活动,我院建立了金融债权案件“执行绿色通道”机制,安排专业执行法官承办金融债权案件,优先采取查控措施,优先处置执行财产。根据案件不同情况,依法用足用好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切实提高涉金融案件的执结率。加强与工商、房管、车管等政府部门、银行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协调配合,形成执行合力,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制裁规避执行行为。同时,通过发布限制高消费令,设立“老赖”曝光台,引入举报奖励机制,形成了强大的威慑制约效应,督促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退”,严格执法但慎用措施
沈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铁军深深懂得,良好的营商环境恰如一池活水,只有进退有序、良性循环,才能让企业如鱼得水,健康发展。近年来,沈北法院坚持建立风险防控机制,以法治手段做好风险防控化解工作,尤其是对可能引发区域金融风险、企业担保链风险等问题通过报送问题信息、调研报告、发送司法建议等方式,积极帮助各市场主体构筑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建立涉营商环境建设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沟通协作机制,对审判执行遇到的涉及营商环境建设的法律问题,以及对司法服务保障过程中的重要司法举措,及时向党委、政法委报告;建立阳光司法机制,深化司法公开、扩大司法民主,保障商事主体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司法宣传,以案释法,积极营造尊商、重商、安商、扶商的良好氛围。同时,注重积累和总结司法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大宣传力度,打造民营企业与法院双向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