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洪山:完善体制机制 强化审监职能
2020-11-13 08:49:3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近年来,山西法院高度重视审判监督工作,坚持把实现权利救济与维护司法权威统一起来,充分发挥审判监督的制度价值。主要做法如下:

  一、维护程序正义,充分保障诉权。制定《申请再审案件审查规范》,明确要求对再审审查案件的各方当事人均要通过当面或视频、电话等方式进行询问,并对询问及合议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留痕入档,实现再审案件审查、审理过程可倒查、可监督,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制定减刑、假释及刑事裁判财产性判项执行工作规范,严格办理减刑、假释案件。

  二、严格司法标准,坚持依法纠错。严格把握法律原则,按照中央要求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加大对涉产权、涉民生、涉众型等案件的审查、审理力度,依法开展重大涉黑恶案件复查,张某云因产权定性错误导致错判、任爱军违法减刑案得到纠正,对全国扫黑办重点督办的陈鸿志涉黑犯罪组织的漏罪依法给予了追究。

  三、深化机制改革,拓展审监功能。一是率先试行刑事申诉案件律师代理制度。确定驻点值班律师,明确工作规程,50名刑事律师轮流值班,从律师的角度释法解疑,提高当事人对法院生效裁判的认同度,引导当事人理性申诉。该项改革实施以来,四巡接待山西刑事申诉来访量由2017年的440人次降至2019年的183人次,降幅达58.4%,律师代为申诉的41件刑事案件,有6件进入再审程序。二是推行申诉信访案件化办理。今年5月,山西高院建成涉诉信访集中处控中心,建立了涉诉信访跨域受理、流程管控、统一标准、统筹督导的工作机制,实现了申诉信访与审判监督的有效对接。三是建立再审案件上下级法院沟通机制。制定实施办法,明确“发改提指”案件,上级法院要与下级法院进行认真沟通。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孙洪山)

 
责任编辑:于子平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