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法院诉前调解高效化解物业费纠纷
2020-11-04 09:26:04
中国法院网讯(孙婷)2020年6月,集安市某物业管理公司因部分业主长期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向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递交了300余份起诉状,法院立案庭在受理案件后认为,此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数量较多,且诉讼标的小、涉及人群多、群众反应大,强行裁判只会激化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故将这批案件转至人民调解室进行调解,力争在诉前化解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积极与业主沟通、释法答疑,理清了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的具体原因,告知业主消极应诉的后果,引导业主积极应诉,合理表达诉求。劝说他们主动履行义务,同时向物业公司提出建议,敦促公司畅通与业主沟通渠道,倾听业主意见,有针对性地化解了双方之间的矛盾。
截至10月底,共有200余名业主主动向该物业管理公司支付了物业费,使纠纷成功化解在诉前,双方的合法权益均得到充分保障。
调解员表示,物业纠纷案件数量一直呈上升趋势,作为人民调解员,要充分利用好多元解纷机制,努力做到小事不扩大,大事不激化,让更多纠纷在诉前得到有效化解。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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