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以保障人民群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为目标,拓宽宣传渠道、健全保障机制、扩大选任范围,2019年以来,全省共选任人民陪审员9646名,一大批通民情、知民意、接地气的普通群众被选为人民陪审员,有效推动了司法公正,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为更好开展选任工作,河北省成立了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选任工作。省司法厅联合省人大内司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先后两次召开全省人民陪审员选任会议,开展专项培训,对选任机制、选任流程、选任范围、名额确定等作出明确规定。司法厅购买《人民陪审员法释义》3000余本,发放到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形成正确的选任工作导向。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人大的关心支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联席工作机制,确保选任各个环节顺利开展。
选任工作开始后,河北省司法厅建立了“河北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群”,将省市县(区)三级选任工作的具体工作人员集中到一起,第一时间答疑解惑,共同谋划开展工作。唐山市丰南区司法局的小董,在工作群里一口气提出了12个具体问题,司法厅工作人员都逐一进行了解答,让各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明确如何开展具体工作。选任期间,工作群累计答疑2000多次,交流先进经验100余条,极大地促进了工作开展。
在坚持依法选任的基础上,河北注重发动司法所、社区等基础力量,形成了从司法局、司法所、居委会到楼院长的选任工作链条,不断提高选任工作知晓率,让更多群众主动参与到选任工作中来。石家庄市裕华区东苑街道裕东小区楼院长开会向广大居民宣传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裕华区10个街道108个居委会通过实际走访、征询群众意见等方式,对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政策宣讲,最终全区有140名人民陪审员光荣上岗。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陪审员的报名对象是辖区户籍和常住居民。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因为外出工作等原因,户籍虽在本地,但人却常年不在家。河北司法所、司法局工作人员通过对选任各项规定的耐心解读,让参与群众明白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各项要求,在提高选任质量的同时,为后期陪审工作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邯郸市北湖街道办事处大招村的小盖,自愿报名人民陪审员。但司法所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经过走访,发现小盖常年在广州工作,于是跟他讲明人民陪审员需履行的职责。经过沟通,小盖认为自己无法保证按需参加开庭审判,于是自行退出了选任报名。
河北各县市区综合考虑候选人专业背景、工作岗位、经历及人民陪审员队伍结构、法院陪审需求等因素,对个人报名、组织推荐的候选人择优提出拟任人选,体现了“人民性与专业性相结合”,确保人民陪审员队伍有广泛的代表性、较扎实的群众基础和较好的履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