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细化审判职能服务“六稳”“六保”
2020-11-03 08:37:1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费文彬 李俊逸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提出了具体举措,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作出细化要求。
《意见》指出,要落实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要求,重点惩治妨害复工复产、妨害疫情防控、网络犯罪、非法放贷、“套路贷”等破坏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犯罪,为“六稳”“六保”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要妥善审理涉疫情各类民商事纠纷,统一裁判尺度,依法为政府疫情防控和应急防控措施提供及时有效的司法保障,及时审执涉复工复产企业的行政纠纷案件;要依法惩治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不讲诚信甚至违规违法行为;要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扎实开展“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质效”专项执行攻坚行动和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不断提升执行质效。
《意见》强调,要依法妥善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健全刑事制裁、民事赔偿、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责任制度;要积极推进一站式建设,加快实现诉讼服务立体化、集约化、信息化;要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要围绕“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三项指标加大工作力度,促进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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