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在不断探索创新中,把家务事“断”出了名堂,让法律更有温度、法官更有温情。2019年3月至2020年至5月31日,玉州区法院家事案件审判中心共受理家事案件653件,结案561件,结案率85.91%,调撤300件,调撤率过半,实现了温情守护万家灯火的美好愿望。
汇聚合力 内外协同解纠纷
“陈法官,我也想明白了,勉强在一起,两个人都会痛苦,我同意和她离婚。”今年1月底,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林某主动找到玉州区法院家事审判法官陈燕说。
2010年,林某和黄某自由恋爱并结婚生子。此后的婚姻生活中,黄某认为林某性格偏执、喜欢赌博,对自己和孩子关心照顾不多,没有尽到做丈夫的责任,向玉州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受理案件后,陈燕联系林某了解情况,没想到他情绪十分激动,执意不肯离婚,还一度作出自残等过激行为。陈燕决定邀请玉林市第十一中学高级教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麦雨参与调解此案。擅长心理咨询的麦雨耐心倾听了林某的倾诉,引导林某回顾十余年的生活细节,深入剖析双方问题所在。就这样,林某情绪逐渐稳定,并最终做出了理性决定,在陈燕的主持下,和黄某达成离婚调解协议。
“通过邀请心理咨询师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不但有利于化解纠纷,还解开了当事人的心结,促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陈燕告诉记者,玉州区法院建立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加强与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民政局、妇联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有效借助“外力”推进案件顺利进行。
“通过沟通协作,法院积极探索,建立了一个在区党委政法委领导下的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各部门共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家事纠纷,以家庭平安促进社会平安。”玉州区法院院长王明林介绍。
今年2月下旬,玉州区法院把家事案件的立案工作也归口到家事案件审判中心,由该中心负责立案,实现立、审一条龙快捷服务。据了解,家事案件审判中心开启立案以来成效显著,立案后两个星期内就调解结案12件,一次性解决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
刚柔并济 家事审判不再“冷冰冰”
“虽然工作繁忙,你还是要尽量抽空多看望父亲。老人其实就想有人多陪陪。”日前,一起赡养纠纷案件顺利结案。
因索要赡养费、医疗费等未果,梁老伯一气之下将女儿小玲起诉到玉州区法院。在诉状中,梁老伯要求小玲每月支付赡养费3000元,负担自己今后的医疗费用开支,承担聘请护工护理照料自己的费用或者承担自己到养老院的费用开支。
“他是我的父亲,我肯定愿意支付赡养费,可我每个月最多只能负担1000元。”面对法官的询问,小玲委屈地说道。
小玲是梁老伯的独生女。多年前,梁老伯和小玲母亲离婚后,她就一直与母亲生活在一起。现在,她既要赡养父母,还要抚养自己的小孩,经济压力特别大。法官经调查核实,得知梁老伯患有多种慢性病,现在每月有养老金3700元。为了尽可能消除父女间的隔阂,法官也积极开导梁老伯,希望他能多理解女儿,减少女儿的负担。法院最终判决小玲每月支付梁老伯赡养费1000元。
“调解和判决相结合,既能让原告老有所养,又减轻被告的经济负担,有力促进当事人家庭的和谐。”陈燕说,家事的审判不仅涉及法,也融合了伦理、道德,因此不能只是单纯的柔性或刚性,最好的审判是两者的结合。
采用柔性调解和刚性审判相结合是玉州区法院家事法官的工作法宝。该院把“调解前置”用于所有的家事案件,并把调解贯穿整个案件审理过程,在无法进行调解的情况下才依法作出判决。
温情守护 用心解开“千千结”
今年1月17日,在法院家事审判中心家事学堂,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案件当事人等40余人上了一堂《为婚姻导航》的培训课。
开设家事学堂是玉林区法院家事审判工作的创新之举,法院通过举办家事学堂,邀请优秀法官、社区干部、调解能手、五好家庭代表、心理咨询师等来担任讲座嘉宾,与社区居民、案件当事人分享幸福婚姻、家庭的经营之道,进一步延伸司法为民的服务职能。
用于观察父母与孩子相处情况的“关爱亭”,让夫妻独处、帮助挽救危机婚姻的“珍缘阁”,进行心理疏导的心灵驿站……走进玉州区法院家事审判中心,古典文化风格浓厚的各功能室让人耳目一新,每一个细节的设计,无不体现家庭和睦、夫妻和谐、亲人和气的愿望。
“法官,这日子过不下去了,我要离婚。”在李某与胡某的离婚纠纷案中,丈夫胡某常年外出打工挣钱,疏忽了对妻子和孩子的关心,也未能体会带小孩的辛苦,李某心生怨气起诉要求离婚。
调解这起离婚纠纷案件时,为挽救他们的婚姻、家庭,促使双方和好,法官让他们一家三口到“关爱亭”相处互动。在“关爱亭”里,胡某被调皮捣蛋的儿子弄得哭笑不得,他理解了妻子一个人在家带小孩的不易。胡某茫然无措的狼狈样子,也逗得李某忍不住发笑。看到妻子情绪缓和,胡某上前真诚道歉,夫妻两人终于重归于好。随后,李某主动撤诉。
“家是最小国,国是最大家。” 玉州区法院用情理法相融,化解家事纠纷,温情守护万家灯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