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上阔步前行
——广西崇左市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纪实
2020-05-17 08:54:3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费文彬 魏素娟
 

  “谋事要公心,办事要公开。论事要公平,处事要公正。”这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新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黄道平在自己笔记本扉页写下的一段话。

  十五年人民陪审员经历,十几本厚厚的庭审记录,从法律“半瓶水”、庭审“小白”到如今得心应手的行家里手,黄道平见证了崇左市两级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试点、发展和创新。

  近年来,崇左市两级法院立足边疆实际,提高参审实效,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促进了情理与法理的有机结合,有力提升了司法公正公开,收到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抓住事实,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贷款买房,却连续5个多月没有还按揭贷款,赵女士和丈夫最终被银行起诉到了法院。2020年4月15日下午,大新法院旅游巡回法庭负责人黄世美和人民陪审员黄道平、许仁和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房子有没有装修入住?”“你们是什么原因不继续还贷的?”……法庭调查环节,黄道平对被告赵女士进行发问。虽然和法官同坐在审判席上,但黄道平的提问让严肃的法律多了些许轻松,赵女士的回答也更加自然。“房子入住了,后来小孩生病住院花了很多钱,资金紧张就没有继续还贷……”

  其实,这样的庭审模式在大新法院早已成为常态。2015年5月,大新法院作为全国50家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之一,就开始了诸多有益探索,并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大新经验”。

  “陪审第一起案件时,因为不熟悉庭审流程和法律知识,我不但不敢说话,还紧张得手心直冒汗。”庭审结束后,黄道平向记者回忆了自己当陪审员的历程。2005年,黄道平正式成为大新法院第一批人民陪审员,先后参与调处上百件不同类型的案件,所参与的案件经判决,当事人全部服判息讼,没有引发一起案件上诉。

  为改变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现象,大新法院又探索制定出台《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细则》,严格确定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改革试点后,大新法院有来自学校、医疗等社会各个领域115名人民陪审员。

  挖掘潜能,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

  “昨天我已经给你们打过电话,被告黄某因其他事务冲突,不能参与案件调解,小韦你呢,愿意接受调解吗?”

  2020年4月17日上午,人民陪审员钟德雄在扶绥县人民法院渠黎人民法庭通过网络远程调解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经过1个多小时耐心细致调解,原、被告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钟德雄是扶绥县岜盆乡综治办专职副主任,擅长处理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家长里短。2015年6月,他正式成为扶绥法院的一名人民陪审员,主要承担扶绥法院和渠黎法庭的陪审工作。

  “人民陪审员对我们的帮助很大,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审判资源,解决了案多人少的问题,缩短了案件审理周期,提高了审判效率,开创了人民陪审新局面。”渠黎法庭副庭长梁金玲介绍。

  法庭以创新司法服务机制为切入点,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深入挖掘他们资源潜能,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定分止争,让矛盾解决在基层。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在家门口化解纠纷所带来的便捷、优质司法服务。

  法庭还通过发挥“壮美”法治文化园暨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的作用,将村规民约等壮族文化引入到审判和多元化解纠纷工作中。通过打造“人民法庭+”调解模式,与辖区乡镇各站所、全镇各网格员、村(企业)法律顾问等建立对接工作机制,构建法律服务共同体,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现代化城乡治理体系和法律服务体系。

  2017年以来,渠黎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869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129件,普通程序人民陪审员参与率100%,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在家门口带来的便捷、优质司法服务。

  适用大陪审,让事实与法律形成合力

  为谋取非法利益,马某兴等4人雇请工人在凭祥市友谊镇卡凤村、凭祥镇竹山村非法开采铝土矿,严重破坏矿产资源和地质生态环境,损毁大面积公益林,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当地群众的强烈不满。

  2020年3月10日,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该案是崇左市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为充分发扬司法民主,法院采用“3+4”的大陪审制度,即由3名法官和4名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了审理。

  “你在采矿前是否取得林地使用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你明知无证采矿是违法行为,为何还进行采矿?”……庭审过程中,蓝文波、周晓彤等4名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来自基层,了解社情民意、贴近人民群众的优势,以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对被告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

  最终,4名被告充分认识到自身错误,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并与崇左市检察院达成调解协议,由4名被告按照不同的比例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自行承担复垦修复义务,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近年来,崇左中院制定出台相关细则,严格确定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对于涉及民生、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等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探索适用“2+3”、“3+4”等大合议庭陪审模式。通过进行集中培训,使人民陪审员提高履职能力。同时,完善人民陪审员退出机制,使人民陪审员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据了解,近三年来,崇左市两级法院9221名人民陪审员共参加案件审理9349件19631人次,对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积极作用正在不断显现。

  “加强人民陪审是司法为民的集中表现,我们一直把落实好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法院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人民陪审员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增强人民陪审员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崇左中院副院长李其陆说。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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