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中院:新模式助力家事审判上台阶
2021-03-31 08:40:0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作才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创新举措,积极探索人性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家事审判工作新模式,以扎实的办案能力和热情的服务态度,赢得当事人广泛赞誉。近日,该庭获得“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据悉,2014年,桂林中院未审庭正式成立。法庭以“圆桌式”布置代替了高高在上的审判台,“家庭式”审判庭及“拉家常式”的调解让家事审判充满温情。
在未审庭人员选任上,该院注重发挥人才优势,抽调业务骨干,配齐配强员额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集中精力专解“家事”,组建专业团队实现审判队伍精英化。发展至今,该庭现有6名工作人员,其中女性4名,2人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
未审庭庭长陈彦冰积极钻研心理学,获取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证书。她积极参与法治进校园、进社区活动,授课30余场次;连续6年组织参加少年犯回访帮教工作;将家庭教育纳入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内容,将心理疏导机制纳入家事审判机制和未成年人帮教机制。
据统计,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桂林中院未审庭共审理案件778件,其中家事案件419件,调撤结案169件,案件调撤率达22%。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