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两级法院:“五位一体”化解矛盾纠纷
为了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山东省烟台市两级法院紧锣密鼓开始了纠纷非诉化解与案件繁简分流的尝试与探索。随着山东省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工作会议召开,以及《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办法》等文件下发,烟台法院的工作思路逐渐清晰,逐步构建了集“诉源治理、诉前调解、简案速裁、类案快审、繁案精审”于一体的新型办案模式,“层层过滤”纠纷,“繁简分流”案件。
做大“诉源治理” 助推市域治理
7月29日上午,烟台市牟平区龙泉镇某村法务助理头顶烈日,带着双方当事人来到该村村委会,调解一起因购买兽药产生的买卖合同纠纷。
2018年,郭某购买威海某兽医站兽药,后因对疗效不满意,一直拒绝结清尾款,双方产生纠纷,兽医站遂起诉至法院。牟平法院收案后,认为该案适合先由村级法务助理调解,便将案件网上推送至镇综治中心,综治中心再分配给村级法务助理进行调解。
“一村一法务助理”是牟平区人民法院吸收“一村一法律顾问、一警务助理”经验做法,推出的诉源治理工作新模式。
“我们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积极向纠纷源头延伸,凝聚多方力量,防止矛盾向上传导、向外溢出,尽最大可能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在基层村居。”牟平法院院长杨波介绍。
据了解,8月4日,牟平区“无讼村庄”授牌仪式在牟平法院大窑法庭举行。这一牌匾由牟平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和区司法局联合颁发,首批有16个村达到创建标准。
自去年以来,烟台法院就变“坐堂问案”为“主动出诊”,对外推动将“万人起诉率”纳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考核范畴,积极推进“无讼社区”“无讼村庄”创建,大力健全基层解纷网格;对内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推广在人民法庭设立诉源治理工作站,探索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新途径。
今年4月,在烟台市委政法委协调支持下,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司法局等17部门制定《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之后,牟平、龙口、海阳等法院纷纷推动当地党委政府出台关于完善多元解纷机制、推进诉源治理的制度性文件,诉源治理格局逐渐形成。
“我们正在推动形成‘党委主抓、法院力推、各方参与’的诉源治理大格局,将治理触角延伸到镇街、到社区、到农村,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烟台中院副院长李同民说。
做强“诉前调解”落实多元解纷
“赵律师,这面锦旗您一定要收下!”莱州家事调解中心调解室内,当事人吴某执意要将手中的锦旗送给赵云龙律师。“老吴啊,你这案子里我可不是律师。”赵云龙纠正道,“我是特邀调解员老赵。”
律师不当代理人,却当起了法院的特邀调解员,有了矛盾不用立案、不必开庭,在诉前就能又好又快地解决……莱州市人民法院让这成为可能。
近年来,莱州法院推动辖区律所成立了家事、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和民商事等4个调解中心,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成立了医疗卫生、劳动争议、金融纠纷等7个行业调解委员会,全力打造诉前调解“最强阵”。
2019年5月,龙口市道路交通调解委员会正式入驻龙口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过去,交通事故双方在赔偿方面不能协商一致,大多是一纸诉状交到法院,然后,立案、送达、质证、庭审……耗费大量时间。”一位驻院调解员告诉记者,“现在,可以在道路交通调解委员会先行调解,程序透明,理赔更快,与司法程序无缝对接,极大减轻当事人负担。”
芝罘区人民法院是烟台首家设立诉调对接中心的法院。该院先行先试,将先行调解的案件范围,扩大至家事纠纷、劳动争议、金融借款等13类案件,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建筑工程等9类案件的鉴定程序移到诉前,引导当事人通过诉前调解方式结案,减少纠纷进入诉讼程序。
做优“简案速裁”提高审理速度
“被告人王某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6月10日下午2时50分,莱州法院第六审判庭里,仅仅用时9分钟,法官黄欣平就对一起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件进行了当庭宣判。
“被告人李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同日下午3时10分,同一个审判庭内,仅仅用时10分钟,法官童睿对另一起故意伤害罪案件进行了当庭宣判。值得注意的是,这两起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仅5天时间,刷新了莱州法院刑事速裁团队办案的“新速度”。
简案速裁,要的就是速度。“简单案件原则上应当进行速裁,对简单案件的识别一般在立案当日即要完成,识别完成后即进入速裁程序,真正让简案快起来。”莱州法院速裁庭法官介绍。
为此,烟台法院按照“法官+”思路,实行调解员入驻速裁团队,组建“1个法官+N个法官助理+N个书记员+N个调解员”的速裁团队52个,今年以来,全市法院速裁结案18013件,民商事案件速裁方式适用率超过40%,平均办案周期同比缩短28天,15天以内结案的占67.7%。
“我们用3个速裁团队解决了全院41%的案件,而且大幅压缩了办案周期,我院的平均办案天数曾一度领跑全省。”福山区人民法院院长杜纪挑笑着告诉记者。
福山法院将速裁团队设在诉讼服务中心,立案阶段现场甄别,根据案由、诉讼请求、法律关系等要素,以最有利于纠纷化解和当事人自愿为标准,对应当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的,直接分至速裁法官组织调解、庭审、送达文书等,即收即结,缩短诉讼周期。今年以来,该院速裁团队结案1088件,平均办案周期6.2天,使简单官司“不再长跑”。
“速裁案件一般应当自立案之日十日内审结,最长不超过十五日。”李同民向记者介绍,“对于速裁案件,我们会根据案件类型,推广适用要素式、令状式、表格式等简式裁判文书,简要说理,可以当庭宣判和送达。”
做专“类案快审”统一裁判标准
“案件繁简分流的目标是‘用更少的人更快更好地办理更多的案件’,而非针对案件本身的繁简分流。”烟台中院院长江敦斌说。
为此,烟台两级法院根据案件构成及法官专业素质情况,组建了64个专业化审判团队,专门办理案件类型相对集中的一类或者几类案件,实现类案专办快审。
牟平法院建立专业化的家事审判团队,审理过程中采用“圆桌审判”,淡化当事人的对立立场,创立了情感问诊、矛盾疏导、心理修复、案后回访的家庭关系弥合“四步法”,更温情、更柔性地化解家事纠纷。
龙口法院推行平行化团队改革,打破原有的3种案由、5处专业法官工作室的格局,增设金融破产、环境资源、民间借贷等7个专业审判团队,通过专业化建设,让法官集中精力办理审判核心工作。
莱州法院在交警大队成立了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将以往由6处法庭及民一、民三和城区小额法庭等9个审判庭分别审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变为即立即调、类案专审,有效地提升了审判效率和质量。
“类案快审不仅仅是‘快’的优势,更重要的是统一了裁判尺度和标准。”刚开完庭的杨律师这样对记者说。
近日,他代理了几十起上诉案件,起因均是烟台某小区业主起诉开发商房屋质量不合格。部分业主和开发商对一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有异议,提出上诉。烟台中院将这些案件分至商品房买卖快审团队办理,及时明确了事实关系和证据认定标准,几十起上诉案件一揽子快速、圆满解决。
“类型化案件在基本事实、争议焦点和法律适用方面具有很大相似性。实行类案专审,有利于加强案件监管和保障当事人诉权。”烟台中院副院长张跃华介绍。
做亮“繁案精审”打造精品铁案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在开庭,传上诉人及原审被告人到庭。”随着审判长一声槌响,陈某维等9人涉恶犯罪案件,在烟台中院第一审判庭二审开庭。
据了解,这起二审案件由烟台中院院长江敦斌担任审判长,一审由时任龙口法院院长杜纪挑担任审判长。
“院庭长不仅有良好的司法政务管理能力,更拥有丰富司法实践经验,在化解尖锐社会矛盾方面具有特殊作用,作出的裁判更具司法权威,更能让当事人信服。”一位旁听庭审的人大代表如是说。
院庭长回归法官本位,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有助于发挥表率作用,激发改革活力。为此,烟台法院打造院庭长办案的“1+X”模式,即“涉黑涉恶案件全部办+再审案件、重审案件、一审案件重点办”,实现繁案精审。
司法改革后,法院的结构性人案矛盾更加突出。为此,烟台法院要求院庭长多办实体案件,不办程序性案件,减轻普通法官负担,今年以来,院庭长办理案件35137件,占比近40%,有效发挥了这一“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
“诉源治理、诉前调解、简案速裁、类案快审、繁案精审”,五位一体,环环相扣,如同一个“管弦乐团”,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奏出了新时代矛盾纠纷化解的大乐章。接下来,烟台两级法院将继续乘司法改革之东风破浪前行,探索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和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务实举措,全面深化诉讼制度改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