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曲阜法院“234”多项举措助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今年以来,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法院坚持“争创一流,走在前列”目标定位,以推进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为抓手,积极推进行政诉讼繁简分流改革,不断完善行政争议审前和解程序,工作成效日趋显著。今年1-9月份,曲阜法院新收一审行政案件293件,同比上升9.74%,行政案件平均审理周期45.89天,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行政审判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强化“两个保障” 实现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提质增效
加强组织制度保障。曲阜法院党组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作为今年行政审判重点工作任务,成立了工作专班,明确了工作职责,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会商研究,进行重点攻坚。依托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与市政府等制定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席制度,联合协调化解涉行政争议案件。今年以来,共诉前化解行政争议16件,妥善处理3起强制拆除纠纷。
加强人员物质保障。强化人员配备,从各行各业聘任20名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和解员,充分发挥各自行业优势助推行政案件审前和解。探索推行“1+N+1”的配备模式,选派1名行政庭法官负责主持和解中心工作,对和解工作进行法律业务指导,选派多名行政争议专职和解员配合法官从事和解工作,配备1名书记员,担任记录和相关法律文书打印送达等工作,并配有适用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的微机、扫描仪、电子签名捺印等设施。
狠下“三个功夫” 实现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全盘联动
在科学制定和解方案上狠下工夫。对每一个行政争议案件详细分析,因案施策,制定和解方案。法官结合案情从法理上进行法律业务指导,和解中心和解员从情理上加大调解力度,引导当事人理性认识并选择和解方案。1-9月份,曲阜法院共受理和解案件30件,成功和解16件,成功率达53.33%。
在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上狠下工夫。对涉群体性案件,成立专案和解领导小组,聚合多方力量促成和解。如在一起某小区业主诉供水主管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纠纷中,曲阜法院及时将案件导入审前和解程序,通过分类施策、重点突破、多方聚力等方式,在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主导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狠下工夫。近年来,曲阜法院围绕党委政府关心的土地违法查处、闲置土地处置、三小车辆治理、非诉案件执行等重点工作,通过审前和解、司法确认等工作,积极作为,邀请行政执法机关观摩庭审,加大新闻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了政府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助力营创法治化营商环境。
开拓“四个维度” 实现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落地见效
全力开拓立案阶段行政争议的和解工作。对一审立案之前进入和解中心的行政案件,详细分析案件的具体情况,充分利用当事人的诉讼心理,进行有效的调解和谈,和解成功16件,和解不成而为下步庭审作了庭前准备的14件,初步实现了“力促和解、和解不成再进行庭前准备”功能目标。
全力开拓审理阶段行政争议的和解工作。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在审理过程中将可以调解的行政争议及时纳入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依托和解中心进行协调和解。1-9月份,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自行受理审理阶段行政争议30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全力开拓行政复议阶段行政争议的和解工作。通过与行政复议机关、司法局等相关单位沟通,曲阜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提前介入的,法官联系双方当事人,给当事人指出诉讼可能面临的风险,释法明理,让当事人自我分析,进行利益衡量,在确保自愿性与合法性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实现行政争议定分止争。
全力开拓非诉执行阶段行政争议的和解工作。行政相对人针对行政处罚没有复议、起诉和申诉,但在非诉执行阶段提出有关诉求,曲阜法院针对此类案件及时预判,进行梳理归纳,并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寻找案件解决办法,成功化解了一批案件,节约了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