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两级法院全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

2020-10-09 10:08:2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黄丽青 魏正雄
 

  近年来,福建省三明市两级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司法获得感,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升级。2019年以来,全市法院审结与民营企业有关的各类纠纷22473件,执结涉企业纠纷案件17738件,执行到位额87.86亿元。积极参与全市“五比五晒”竞赛活动,出台7份司法政策文件,推出149项司法服务措施。

  “感谢贵院考虑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困难,及时变更财产保全措施,保障了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运转。”今年3月,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梅列区人民法院、三元区人民法院积极履行司法保障职责,联合对三明一家制药公司变更财产保全措施,成功“唤醒”企业恢复生产,得到了该制药公司负责人发自内心的感谢。

  司法不仅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不久前,三明中院张志明法官和同事们经过努力,发布两批8家金融涉案企业“白名单”。建立涉案企业“白名单”,在全省法院系统尚属首次。

  为保护金融债权与扶持企业发展并重,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风气,三明中院联合市金融监管局、市银保监局制定《关于优化金融司法服务建立涉案企业“白名单”制度的实施意见》,对于正常生产经营、符合条件的涉案债务企业,可以申请进入“白名单”。

  列入“白名单”的涉案债务企业,法院将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暂停纳入失信名单,避免因执行不当加重企业经营困难。同时,尽量采取案外协调、沟通协商、诉讼调解、执行和解等方式,争取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转贷续贷、延期还款、债权转股等协议,实现银行、企业、政府、法院多方共赢。

  今年3月,三明中院执行法官通过云上法庭在线协调一起执行案件,最终协助执行人主动向法院账户缴纳了无争议款项130余万元,在确保申请人权益的基础上,充分保障了涉民生企业的合法权益。

  原来,法院在执行某民间借贷案件过程中,向承租了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公司房产的某超市,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扣划该房产所产生的租金。但该超市并没有按照法院要求缴纳租金。后法院通过云上平台与申请人律师及协助执行义务人某超市负责人,进行线上连线调查及调解,超市负责人告诉法官,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法官坚持问题导向,提出将没有争议部分先行缴纳至法院,有异议部分由法院继续与税务部门、被执行人沟通,争取早日开具发票,让民生企业享受政策优惠。双方均表示同意该调解方案。

  三明法院一方面积极完善“互联网+诉讼服务”机制,着力推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在线调解、在线庭审等,努力为涉诉企业提供线上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另一方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与市工商联、金融局等部门联合出台9个诉调对接意见,努力促进涉企矛盾纠纷前端治理、多元化解。对于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健全完善繁简分流、简案快审机制,推动办案效率提速、审判质量提级,有效降低了涉诉企业时间成本,为服务企业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注入司法新动能。

  历时1年,深陷债务危机、企业内部矛盾激化而被申请破产的福建某药业有限公司,在三明中院的助力下,于2019年6月重整成功。该案是三明市首例通过执行转破产程序成功实现破产重整的案件,实现了法律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三效合一”。

  福建某药业有限公司因投资资金不足,陷入债务危机,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三明中院受理后,迅速有序推进该案。经过多轮会谈、磋商,管理人、债务人与投资方达成重整投资意向,由投资人出资3500万元,整体受让福建某药业有限公司。2019年6月,福建某药业有限公司第二次全体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并获得三明中院批准,在三明中院的积极协调下,管理人、债务人完成了与新投资人的股权、管理事务等移交工作,让福建某药业有限公司避免了破产清算,摆脱困境“涅重生”。

  营商法治环境建设没有“休止符”,只有“渐强音”。三明中院将不断推进落实惠企利企法律政策,推进建设更优的营商法治环境,努力为实现三明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提供更暖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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