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学北大,献身红土地法治事业

2020-09-30 14:38:26 | 来源:江西法院微信公众号
 

  “案件没判错,威胁没有用,如果我今天成了烈士,你就是罪犯!”

  “不管是法官还是书记员,尊称他为‘行走的法律法规’,买卖合同参照哪个违约条款,简直是如数家珍。”

  近日,江西高院为因公殉职的二级高级法官胡国运同志举行了一场追思会,生前同事、同学、好友及部分律师参加。

  在追思会上,为人正直、待人真诚、专业精湛、敢于担当是大家对胡国运法官的一致评价。

  “做人如君子,做法官亦如此。”这是胡国运庭长指导年轻法官吴狄写《现代法治之国的君子法官》调研文章时阐述的君子法官。而“君子法官”更是他的初心,33年来,他始终遵循君子之道,恪守做人之理,践行着自己的“君子”诺言。

  求学北大,献身红土地法治事业

  “我和国运,从小在南昌五星垦殖农场长大,时常与在垦殖农场的北京知青交流,因此北大、清华在我们小小年纪中留下了深厚影响。”胡国运同志的北京大学同学万利平回忆,1983年,胡国运考取北大法律专业,这正是国运同志怀揣梦想、付诸努力的结果。

  万利平回忆说,国运求学北大,正是我国百废待兴、改革开放伊始之际,毕业之后,他选择回到赣鄱大地,投身红土地的法律事业。

  “开始是法院业余大学老师,此后选择了法官作为他终身的职业,在民商事审判岗位上,一干就是33年。这33年,他踏实做事,不求名利。”万利平说,前些年同学之间隔三差五聚会,国运聊得最多的是国家的变化、江西的变化,感叹我们赶上了国家伟大发展的好时代。

  在胡国运同志简历本上记载着,1964年11月出生的他,中共党员,于1987年7月北京大学法律本科毕业后进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历经省直机关支教讲师团、业大教学、教务和审判等部门,担任过讲师、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职务,2019年8月至今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

  “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忘我工作,始终战斗在民事审判岗位第一线,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主办了一批有影响力的重大案件,曾被评为全省审判业务专家,多次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省级表彰,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誉。”这是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评价。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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