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乌兰:倾心调解促和谐 柔性执行化纠纷
2020-09-28 14:53:20 | 来源:乌兰县法院
近日,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中,结合牧区生产生活特点,适用柔性执行理念,高效灵活运用执行和解程序,让牧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温度,一起强制执行案件在柔性执行中得以执结。
2014年,申请人才某与乌兰县柯柯镇某村委会签订草原承包经营合同,申请人才某享有该案争议草场的使用权,并办理草原承包经营权证。但被执行人王某某擅自前往该争议草场放牧,并对该草场承包经营权证提出异议。才某诉至法院后,经审理查明,该争议草场系申请执行人才某承包经营使用,被执行人王某某不能到该草场放牧。法律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王某某依然到该草场放牧,才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受案件后,考虑案件特点,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邀请相关镇政府领导、包村干事、村“两委”领导和驻村工作队干部进入牧区现场进行调解。经反复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确告知其抗拒执行所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以期让其自愿配合执行。经过连续两天耐心细致的调解,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双方明确争议草场的分解线,双方在各自的分界线内放牧,并为对方牲畜饮水、人员出行提供方便。
该案的顺利执结,不仅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还修补了濒临破碎的相邻关系,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田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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