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陕西省安康市两级法院在依法审理涉黑恶案件同时,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和易发问题,发出司法建议54份,均得到相关部门的积极回应并按期复函。有效预防了黑恶犯罪滋生蔓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要高度重视和充分运用司法建议来扩展审判效果,对办案时发现的社会管理薄弱环节,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加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司法建议”,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贺世辉在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强调。
对接行政执法 填补行业监管漏洞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处罚情况跟踪监督和落实的司法建议,我局完全接受。”近日,旬阳县自然资源局在给旬阳县人民法院的复函中这样写到。
2019年9月底,旬阳法院受理了一起涉恶案件,某工贸公司和李某等4名被告被指控犯强迫交易、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罪。承办法官在审理案件中发现,该工贸公司在未经相关行政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租用、流转村民耕地与林地修建砂场。虽然当时国土资源部门、农林部门已作出相应行政处罚,但被占用的土地却迟迟没有恢复原状。
黑恶势力已受到严厉打击,但行业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旬阳法院及时向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水利局分别发出司法建议,很快得到3家单位的重视和反馈。经过认真核查和整改,被占用土地覆土恢复和复耕复林正在有序进行中,将于近期整改到位。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安康市两级法院先后向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10个系统37个单位发出建议。被建议单位不仅按期回函表示采纳该院司法建议,而且均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落实建议内容,行业监管漏洞得以及时填补。
预防源头犯罪 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赵某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查处的一起把持基层政权的恶势力案件。被告人赵某负罪潜逃后改头换面,窃取并把持安康市汉滨区某村村委会主任岗位,欺压百姓、横行乡里,通过串通投标、敲诈勒索获取经济利益,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秩序。
汉滨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后,向案发地所在的镇党委、政府提出6条建议:“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严格规范村‘两委’选举;对辖区内‘两委’成员再予以排查;对涉黑涉恶线索加大深度、力度排查……”建议很快得到反馈并全部被采纳,为此,该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了5项整改措施,召开村组、院落宣讲会80余场次,整顿4个软弱涣散党组织,清理不合格“两委”成员4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退耕还林错登漏登等问题进行整改,全镇党风政风明显好转。
针对涉黑恶案件暴露出的基层治理短板,安康市两级法院组织开展了“以案促改”专题活动,各县区法院向辖区镇村发出“排查‘两委’班子、加强普法宣传”等系列建议,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村(社区)“两委”班子和监委人员任职资格联审,源头防范黑恶势力犯罪,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社会综合治理一体落实、互相促进。
规范司法行为 提升案件质效水平
在审理石某、莫某、王某等3人犯寻衅滋事罪上诉案件时,安康中院承办法官在阅卷时发现,案卷中缺少受害人住院病历或诊断证明材料。“被害人伤后住院诊断病历,既客观反映了被害人伤情,也是鉴定机构进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主要依据,更是人民法院审查鉴定意见是否客观、合法的主要材料。”承办法官说到。
于是,该案经检察机关补充证据材料,最终确认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案件顺利宣判。结案后,该合议庭梳理审理中发现的4个问题,向侦办此案的白河县公安局发出了司法建议,就全面调取证据、规范侦查卷宗装订等提出工作建议,并很快得到整改和反馈。
针对侦、诉机关在证据标准等方面的不足,该院先后制定《关于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审查认定的工作指引》《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应注意的十个问题》,对证据收集、审查、认定等进行规范。在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制定了“一案一反馈一整改”工作办法,建立二审向一审、审判向侦诉的案件质量反馈制度,以个案带动类案,督促一线办案机关从源头上规范司法行为、提高证据标准,筑牢案件质量根基。该办法实施以来,全市涉黑涉恶案件审理质效明显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提质加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