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余建华 钟一鸣)8月2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在杭州举行第三期浙知沙龙。沙龙围绕涉KTV著作权侵权案件的审判实务问题,针对KTV著作权侵权案件的原告主体资格、损害赔偿数额以及诉源治理等内容,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深入研讨。旨在破解审判难题,加强诉源治理,促进KTV行业健康发展。来自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华东政法大学、厦门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律师、业界代表和使用者代表以及浙江、江苏、上海三地法院的法官代表受邀参加。
据浙江高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蒋中东介绍,近年来,浙江法院涉KTV著作权侵权的案件数量居高不下,2019年上半年,浙江全省法院受理非集体管理组织会员等小权利人作为原告起诉的一审著作权侵权案件数量达到3500件,占同期知识产权一审案件总量的23%。对此,浙江高院在充分调研后下发了《关于统一涉KTV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裁判标准的通知》,从促进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健康发展的角度要求严格审查此类案件原告主体资格,正确区分作品类型并降低赔偿数额。2019年下半年涉KTV著作权侵权案件收案量同比下降55%,2020年以来,在整体知产案件数量呈负增长的情况下,KTV著作权侵权案件数量降幅更为明显。
此次沙龙从多个维度对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损害赔偿金额的确定等进行了交流探讨,对KTV著作权案件的相关法律问题各抒己见,在交锋中形成共识,在交流中谋求共赢,增加了法院对于集体管理组织、权利人、使用者、行政监管部门各自不同诉求的认识,对于推动诉源治理,构建良好营商环境,促进版权市场健康发展贡献了的智慧和力量。
据悉,浙江高院定期组织浙知沙龙活动,每期均选择与知识产权审判实务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邀请各界代表进行研讨,通过对知识产权前沿问题的探索与研判,促进浙江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浙江法院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重要窗口建设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