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连云区法院升级“854模式”提升执行质效
今年上半年执行案件结收案比达97.23%
2020-08-29 14:36:1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馨颖
 

  近年来,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不断推进执行“854模式”实体化运作,积极推进智慧执行建设迭代升级,全面提升执行案件质效。今年上半年,该院执行案件结收案比达97.23%,居全市基层法院首位。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案拍比等主要质效指标均在全市排名前列。

  2019年,为适应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854模式”的新要求,连云区法院对执行指挥中心进行全面升级改造。

  据介绍,升级改造后的执行指挥中心面积约3100平方米,设置了执行服务中心、执行事务集约办理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三大区域,包揽立案登记、初次接待、网络查控等八类事务性工作,提供视频会商等五类技术服务,承担繁简分流等四项管理职责,真正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执行服务。

  今年5月初,连云区法院执行案件“中间库”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经扫描、上传、编目等流程,执行无纸化第一案“(2019)苏0703执0232号”案件卷宗以“一码一盒一案”的方式将材料存入中间库,实现了执行案件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而承办人只需凭借系统生成的二维码即可查阅全部案卷材料。案件办理过程中产生的卷宗材料实现三日内入库扫描。

  院庭长则直接通过查阅网上材料实现了执行案件信息全链条可监管、全节点可查询、全进程可预期。“中间库”运行以来共入库执行案件545件,有效提升了执行工作信息化水平。

  连云区法院将执行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作为主要抓手,全面推进执行工作建章立制,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

  为强化案款支付审批管理,该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执行款物交接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一案一账号制度,严格付款程序和时限,有力规范了执行付款行为;为保障当事人和案外人的异议权,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执行异议(监督)案件管理的规定》,规定了移送执行异议的时限和移送材料的要求;为规范财产处置行为,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规定》,细化财产处置的节点期限要求,有力约束了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拖延执行等不规范行为。

  “连云区法院将以执行标准化、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以执行工作迭代升级推进智慧执行。”连云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安仲润表示。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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