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预算法实施条例有何看点?如何贯彻落实?财政部部长刘昆日前接受记者采访回应各方关切。
七个“进一步”诠释预算管理新规范
预算管理必须科学化、法治化。作为财经领域重要法律的预算法于2014年完成修订,并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预算法实施后,预算法实施条例如何修订出台,备受业内关注。
刘昆表示,原预算法实施条例于1995年发布施行,对于进一步深化分税制改革、规范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编制执行的科学性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2014年预算法的修订,预算管理诸多方面有了重大突破,原条例与修改后的预算法已不相适应,亟需进行修订。
“预算法形成预算管理新规范,为修订条例提供了细化、实化的基础。”他介绍,条例在修订过程中,坚持遵循上位法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细化预算法有关规定。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进一步明确政府预算收支范围和编制内容,政府预算体系更加清晰完整;
——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
——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强化全流程管理;
——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规范政府间财政关系;
——进一步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进一步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增强预算透明度。
刘昆表示,新修订的预算法实施条例是我国预算法律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立法成果。
推动财政改革不断深化
大力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改革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近年来,我国财政改革和预算管理不断深化。
“自修改后的预算法施行以来,按照法律要求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国相继推出了一系列深化财政改革和规范预算管理的新制度新机制。”刘昆说,财政改革发展进一步推进,改革举措进一步细化落实,为修订条例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也提供了必要的现实条件。
在刘昆看来,新修订的条例严格遵循并贯彻落实修改后的预算法要求,与近年来推行的各项财政改革相衔接,进一步健全完善预算管理体制机制,符合当前“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的要求,有利于全力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
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新修订的条例将为加快建立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提供法治保障。”刘昆说。
抓好条例实施让“钱袋子”管理更加科学精细
“条例出台后,各级财政部门、各级预算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刘昆说,条例对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法律责任等均作出明确规定,是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在具体的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中必须要严格执行的制度。
他表示,要严格依法办事,依法组织财政收入,依法安排财政支出,依法公开预决算、依法接受监督,把严肃财经纪律挺在各项财政财务工作前面,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在抓好条例落实的同时,条例的配套制度建设也将同步推进。
“要把预算法及条例规定,逐步细化为具体的操作办法,形成系统化的配套制度。”刘昆说,一方面要积极研究制定完善财政转移支付、政府债务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国库管理、财政监督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另一方面要及时对现行的预算管理规章制度进行清理和修订,细化条例有关制度的具体操作规定和要求。
“此外,还要结合贯彻落实条例,继续深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等各项改革,不断推动财政改革向纵深发展。”刘昆说。
他表示,要坚持远近结合、整体推进的原则,加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细化各项改革方案和举措,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