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院审委会讨论重大刑事案件
省检察长列席
2020-08-24 10:16:4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洁瑜 朱超峰
近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家新主持召开吉林高院审判委员会会议,讨论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伊君列席会议并对案件发表意见。
徐家新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是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也是深化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加强“两院”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的生动实践。尹伊君检察长列席吉林高院审判委员会具有很强的示范意义,必将推动此项制度在吉林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全省各级法院要深刻认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制度的重要意义,树立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通过有效监督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实,确保公正司法。
尹伊君指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是检察机关更好履行宪法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法检一起共同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共同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后要继续加强这项工作,建立法、检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促进形成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司法局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共同维护社会安定和谐,促进平安吉林建设。
吉林高院全体在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曾天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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