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沙县:化解执行异议之诉 助企重生
2020-08-23 15:14:57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宋泓峰 黎悦
“谢谢法院,不仅帮我们拿回欠款,还帮助我们联系贷款度过难关!”近日,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三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一次信访危机也随之平息。
据悉,该案原告沙县某物资公司因合同纠纷,将林某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林某未履行还款义务,该物质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林某的名下有一辆大众牌汽车,故依法对该车进行了查封。案外人福建某融资租赁公司提出书面异议,以福建省闽清县人民法院的裁决证明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请求依法停止执行其所有的车辆,而原案申请人沙县某物资公司得知该情况后,多次来到法院表达受疫情影响公司面临破产,扬言如果法院解封车辆就进行信访。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从彻底化解矛盾症结、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会同司法局、专业律师组织三方进行调解,同时联系工信局、金融办和银行为该物资公司争取扶持和协调贷款。最终物资公司、林某、融资租赁公司三方达成和解,物资公司也得以复产再生。至此,案结人和。
责任编辑:田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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