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高院印发意见
强化依法服务保障市场主体发展
2020-08-15 08:31:1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沈重阳 曹华康
 

  日前,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强化依法服务保障市场主体发展的意见》。《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依法为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贵州发展建设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与保障,明确了六个方面十九条具体措施。

  《意见》指出,要贯彻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主基调,坚持依法、平等、全面、及时保护。要精准适用刑事政策与法律,依法保护市场主体人身和财产权利。从严把握刑事司法尺度。正确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适用宽缓刑罚。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严格规范涉案财产的保全和处置措施。严厉打击涉企犯罪,保护各类企业和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

  《意见》要求,要依法妥善审理民商事案件,促进市场主体实现更大发展。妥善审理涉疫情民事纠纷,正确适用不可抗力规则。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严格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发挥司法裁判指引评价功能。依法服务保障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促进繁荣国内经济、畅通国内大循环和加快贵州三次产业转型升级。

  《意见》指出,要依法开展执行与破产工作,严格规范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保障胜诉企业实现债权。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坚决杜绝超标的查封、乱查封,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充分发挥破产制度的拯救功能,通过市场实现资源配置优化和社会整体价值最大化。要持续强化法院自身建设,奠定司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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