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司法警察在职教育工作的建议
2020-08-12 15:52:0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甘兆扬
 

作为一种新兴的教育模式,近年来,我国的在职教育事业得到了蓬勃的发展。与此同时,利用在职教育提升从业人员的能力素质也得到了广泛的认可与共识。对于司法警察队伍而言,在职教育同样具有极高的价值潜力。如何推动在职教育工作在各级法院警队中得到进一步应用,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贡献正能量,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从现实角度来看,在职教育以其丰富的形式和载体具有传统教育方式难以比拟的灵活性。诸如网络教育、成人教育、业余培训等等均具有较好的效能。基于从警人员年龄层次、专业出身、个人能力、短板弱项等差异巨大的状况。以在职教育为推手,促进全体司法警察提高警务工作能力与个人专业素养,带动警队战斗力及警务保障水平显著提升是一条非常值得探究的新路。在职教育的高度成熟为司法警察队伍提供了一个极好的契机,如何将这一契机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成果,需要各级法院警队从多方面进行论证与实践。

一是做好发展规划。在司法警察队伍中推行在职教育,应当坚持以工作需求为导向。兼顾警队及警员的实际诉求,制定实用化程度高的发展规划。各级法院警队可以依据司法警务工作现状,从现实需要和长远发展两方面考量,合理设定司法警察在职教育的门类与专业。同时允许警队根据现实情况适当拓宽或调整专业门类。各级法院可将司法警察在职教育纳入干警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确保司法警察在职教育得到充足的保障。各级法院警队应在高度贴合司法警务工作的基础上,探索出台详细的管理规定,对司法警察在职教育工作相关的所有事项进行细化。各级法院警队可以为在职教育工作制定计划或方案,对在职教育的建设方针、路径规划、时间节点、方法措施等领域进行严密规范,为在职教育工作提供制度依据。对于参加在职教育的司法警察应当实行严格的监督措施。除配合相关教育机构做好考勤和管理外。原则上应要求参加在职教育的警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的学位、毕业证、职业等级等专业资质,严保在职教育成效。

二是加强支持力度。在职教育虽具有一定的灵活度,但仍需投入相应的时间和精力。对现实工作而言难免造成影响,司法警察队伍也不例外,在职教育尤其是脱产培训势必对警务保障带来压力。因此,各级法院警队要进一步加强对在职教育的支持力度。除经费和资源以外,着重克服在职教育对警务工作的影响,不遗余力的保证在职教育实效:首先,要给予参加在职教育司法警察充足的时间保障。在倡导尽量使用业余时间的前提下,对确需脱产或在工作时段内参加学习的司法警察提供支持。通过合理安排学习人员的数量与批次,对学习人员的工作任务进行分摊等方法,为参加在职教育的警员解决后顾之忧;其次对在职教育中表现出色的警队及个人进行表彰和宣传。对在职教育中取得相应成果并为警务工作作出成绩的个人予以奖励,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激发全体司法警察参加在职教育,提高能力素质的主观能动性;最后则是注重均衡发展。除警务专业外,对其他警队建设所需技能也应大力支持。如警务信息化涉及的计算机和网络软件等科目、承担外籍囚犯押解和庭审保障的警员进行外语培训、警队政工人员及党建工作人员参加党务知识教学等等。切实利用在职教育弥补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短板,提高警队与单警的综合素质与发展后劲。

三是构建长效机制。从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层面考虑,各级法院警队应当在保障工作质效的基础,通过不断的摸索、实践、探讨等举措。逐步构建长效机制,追求在职教育的效能最大最优。其一是与相关院校、教育系统、培训机构等形成委培机制,达成相关协议。挑选教学水平较高,教学质量优良的专业机构进行深度合作。切实利用社会优质教学资源为司法警察在职教育工作服务;其二是试行将在职教育纳入队伍建设指标进行考核考评。针对在职教育工作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促使各级法院警队高度重视在职教育工作。积极鼓励和引导全体司法警察踊跃参与在职教育,为警队综合战斗力及单警能力素质持续提升夯实根基;其三是通过交流讨论、专项调研、摸底调查等手段,充分听取教育专业机构以及各级法院警队的意见建议与情况反馈。对司法警察在职教育的规律、特点、趋势等方面进行分析和评判。不断优化、调整、改进相关工作,积累实践经验,明确建设方向。推动在职教育成为司法警察队伍内涵式发展路径的坚强基石。

 

作者单位: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胥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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