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江新区推进涉外商事纠纷诉仲对接
2020-07-27 08:45:5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洋 张梅 李可
 

  为严格落实诉源治理工作要求,更加公平、高效、便捷化解涉外商事纠纷,近日,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制定出台《涉外商事纠纷诉仲对接工作规则(试行)》,规范有序推进诉非对接,切实提升矛盾化解质效。

  《工作规则》共计十八条,对案件类型和条件、案件对接程序、案件管理等问题作出详细规定,明确对于当事人有快速处理纠纷需求、保密性需求、在《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缔约国申请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需求的案件可以转由仲裁机构仲裁,对涉外当事人的需求积极作出回应。

  《工作规则》结合诉仲对接机制特点,严格案件审查程序,明确对接操作流程,详细列举诉仲对接案件必要文书材料,严格限制对接程序耗时,探索建立诉讼费与仲裁费转付衔接机制,确保法院内部各部门之间无缝衔接、高效流转,法院与外部仲裁机构之间协调联动、有序对接。

  据悉,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已实现重庆首例涉外商事纠纷案件诉仲对接,成功将该院受理的一起涉外委托合同纠纷案件移交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西南分会仲裁,充分发挥仲裁、调解在涉外商事纠纷解决中的优势,最大限度提升国内外当事人司法获得感。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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