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消费报支小金库 公职人员获刑后悔迟

2020-07-21 16:23:17
 

  中国法院网讯(郭宇强)看着判决书,被告人痛心疾首:“都是我一时糊涂,辜负了国家对我的信任,今后我一定改过,不再犯罪,多做有益于社会的事情。”

  近日,内蒙古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公职人员贪污案件。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臧某担任某学校校长之际,将自己的个人消费30余万元,以单位私设小金库报支,案发后,被告人归还了全部违法所得。

  法院认为,被告人系国家工作人员,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个人消费以单位私设小金库报支,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判处臧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没收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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