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3日从重庆市城市管理局获悉,重庆将对该市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实行从源头工地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到处置的全过程监管措施。
据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万隆介绍,近年来随着建筑垃圾产量的增加,重庆建筑垃圾治理也面临处置难、设施选址难、运输监督难等问题。为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日前重庆出台《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全过程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从强化施工现场管理、严格运输管理、规范建筑垃圾处置三个方面,进一步明确建筑渣土全过程监管要求,强化建筑渣土管理措施。
据了解,在运输过程方面,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需依法严格办理“两证”(《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核准证》和《货车通行证》)。只有符合建筑渣土运输企业准入条件,以及依法申办了“两证”的车辆才能在中心城区从事建筑垃圾运输。
而在办理“两证”前,还需依法按照“七必备”要求严格准运审查,“七必备”是:GPS动态监控设备运行正常、货箱栏板符合标准无非法改装情形、前后号牌和放大字号均清晰完整、货箱按国家标准粘贴安装反光标识、驾驶室顶棚配备能正常使用的安全警示灯且顶灯号牌清晰、货箱安装有密闭箱盖、符合尾气排放标准。
《方案》还要求加强中心城区建筑渣土运输企业和车辆监管评估,实行建筑渣土运输企业负面清单和信用管理;依法制定出台针对建筑渣土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记分考核细则,对失信违法经营者采取重点监管、部门联合惩戒、列入黑名单等方式予以限制,引导行业合法有序规范经营。
在规范建筑渣土处置上,按照《方案》要求,建筑渣土填埋场选址应当符合环保要求,避开基本农田、生态公益林地、生态保护红线、“四山”等禁建区域和居民聚集区,矿山生态修复涉及的渣土填埋除外。
同时,督促渣土填埋场健全管理台帐,严控环境污染,对已封场的建筑渣土填埋场要规范实施生态修复。各建设单位、工程回填单位、土地权属单位也将建立建筑渣土处置信息共享机制。
《方案》明确了由多部门联合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行动,依托建筑渣土监管平台,重点查处渣车冒装撒漏、车身脏乱、违规倾倒、违法超速、尾气排放超标及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等行为。采取“智能监管+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城市管理、公安、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等部门联合开展从源头排放、运输到处置的专项整治。
为确保建筑渣土全过程监管举措落地落实,重庆还将建立市、区两级建筑渣土全过程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问题。建立建筑渣土运输信息共享机制,城市管理部门提供建筑渣土相关行政许可信息和运输企业名录;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等部门督促建设、施工单位向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提供需处置建筑垃圾工地台账、建筑垃圾产生量、施工许可信息;公安、交通、生态环境等部门提供相关执法信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