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河南省渑池县张村镇三化沟村的袁某某是一个建档立卡贫困户,袁某某前些年打工受重伤,颈部以下失去知觉,长年卧床生活不能自理,全凭妻子赵某某护理其生活,一家人生活艰难。
屋漏偏逢连夜雨,2019年8月12日晚,赵某某驾驶三轮摩托车与一辆重型自卸货车相撞,造成赵某某受伤,先后在县人民医院和河科大一附院住院治疗共计142天,花去医疗费30余万元,一家人生活陷入绝境。后赵某某多次与肇事车辆、车辆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协商,终因差距较大赔偿无果。万般无奈下,赵某某于今年5月14日将车主肖某、司机杨某、三门峡某财险公司起诉至渑池县人民法院。
渑池县法院承办法官接收案件后,感觉这不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而是与脱贫攻坚工作密切相关的特殊案件,立即安排审判辅助人员应诉、庭前调解、预定开庭时间,特事特办,尽可能在短时间内将案件办结,挽救这个处在风雨飘摇中的贫困家庭。
经与车主、司机、保险公司多次调解、协商无果后,承办法官、书记员及时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理此案,经过1个小时的举证、质证、陈述和辩论,承办法官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真实可信,责任明确,考虑到原告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实际情况,让原被告双方庭下调解。因肇事车辆仅投保交强险,没有商业三责险,加之受今年疫情影响,车主、司机直言经营困难,又提出原告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计算过高等多项理由拒绝调解,致使案件搁浅。
承办法官感到此案不宜久调不决,于6月4日下发判决书并送达当事人。三被告对判决意见较大,不接受判决,要求上诉。承办法官、书记员则认为,三被告对判决虽有意见,但仍有做服判息诉工作的余地,遂决定将此案化解融入国家脱贫攻坚的大局中去思考、去解决,分头做三被告的服判息诉工作。承办法官提议涉案某财险公司把服务大局、担当作为落实到具体事件中,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该公司派人到原告家拍照、录音固定证据上报省公司,省公司经研究后接受法院判决,以个案特办支持贫困户;接着审判人员让司机、车主换位思考、将心比心,体谅原告家境贫困的客观事实,车主、司机动摇了上诉的念头。
随后,某财险公司在判决生效前5日将执行款111995元如数打到原告账户,车主、司机在自动履行期前3日将执行款79431元汇至原告账户。至此,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顺利结案,办案人员悬着的心终于落地。
办案法官掩卷思索:民事案件虽然是小事,但连着千家万户的心,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民事小案,既是民事法官的美好心愿,也是坚持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的办案理念和践行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