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司法警察实战演练质效的思考
在司法警察队伍的教育训练工作中,实战演练始终是不可或缺的项目。其在提高警队的警务保障水平以及应急处突能力等方面有着极高的现实价值,各级法院在推动司法警察“实战化训练年”活动的过程中,应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司法警察的实战演练工作。
实战演练并非新生事物,在司法警察队伍中已经推行多年,但由于种种现实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实战演练的效能仍然未能实现最大化,改进与提升的空间很大。实战演练的宗旨是提升各级法院警队的警务保障能力,如何将实战演练的成果真正转化为战斗力,切实提升实战演练的质效与影响,需要从多个角度着力,充分贯彻以实战为标准的思想,打造一套优质高效的实战演练模式。
首先,应当提高实战演练的频度。对于司法警察队伍而言,无论是基础的警务训练还是实战演练,都必须经历长期化和高强度的锻打,才能真正取得实效。俗话说:“三天不练手中生”。对于单警个人而言,只有经过较长时间的严格训练,才能维持和提高警务工作能力,而经验的积累则更需要漫长的过程。对于警队集体而言,警务保障中团队的高效协作和默契配合同样离不开频繁的实战演练。就实战能力本身而言,没有捷径也无法速成,只有通过高频率的训练与演练,才能保证警员警务技能娴熟及警队整体战力优异。因此,实战演练应当保持一定的频度,从现实角度出发,每月一次甚至更高频率的实战演练应当得到保障。此外,还必须考虑应急处突工作中涉及的法院其他部门与人员如何参加实战演练。各级法院应当制定周密详尽的司法警察实战演练计划,对参加演练的部门和人员,实战演练的场地、科目、时间、频率、相关规章制度与管理规范等等事项进行明确规定。从制度层面建立实战演练综合保障体系以及高效顺畅的运行机制,确保实战演练的频度和力度满足实际需要。通过加强针对实战演练工作的检查和督导,使重视、保障、推行实战演练成为导向。
其次,应当提高实战演练的难度。实战演练要想收到实效,避免流于形式,应当摒弃程序化和表演化的演练方式。从各级法院警队现状考量,可以尝试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演练完全未知,即演练的科目与内容对参训法警完全保密,检验警队与警员应对突发情况或意外事件的真实水平。通过充分模拟司法警务工作中可能遭遇的各类应急处突情形,考验警队和单警的实战能力,促进警队的战斗力不断提升。二是建立讲评制度,以资深警务教官及相关专业人士组成评审组,现场观摩司法警察队伍的实战演练,对警队及警员的表现进行打分与讲评。从专业角度客观公正的对警队的实战演练表现展开评估和分析,提出意见建议并形成书面记录,为实战演练工作的持续改进提供指导和参考。三是不断丰富实战演练科目。针对司法警务工作发展和变化的形势,结合近年来真实的警务实战案例,在传统的实战演练科目的基础上推陈出新。秉持与时俱进的思路,定期新增或改进实战演练内容,增加实战演练的难度和挑战性。引导全体司法警察积极主动提高自身能力素质,自觉适应严苛的实战演练标准,为推动警队战斗力持续攀升提供有力支撑。
最后,应当提高实战演练的深度。就司法警察队伍的应急处突工作而言,并非单纯依赖警队自身,同时需要与法院其他部门内部及与公安机关等机构的衔接和合作。因此,在开展实战演练的过程中,应当适度拓宽实战演练的涉及面,确保实战演练的质效达到最大最优。其一,建立联动联训机制,针对实战演练的具体科目与本院相关部门或社会机构进行联合训练。明确各个岗位及人员的职责和分工,强化警队和其他相关部门及人员在应急处突中的衔接与合作,显著提高实战演练的效率。其二,注重吸收成功经验。对外通过与武警部队,公安机关,军警院校等单位举行学习研讨,互动交流等活动,借鉴相关专业机构在实战演练方面的举措和做法。对内通过对各级法院警队在实战演练中表现优秀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宣传报道,及时推广好的模式与路径。鼓励各级法院警队在吸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和创新,激发司法警察队伍的内生活力与主观能动性,促进实战演练工作发挥一举多得的功效。其三,通过实战演练选拔和培养后备人才。根据警队及警员在实战演练中的实际表现,着重挑选警务技能优异,心理素质较高,实战能力一流,具备指挥潜能的人员进行重点培育,为警队发掘中坚力量与业务骨干,起到精神标杆和专业示范的双重作用,为司法警察队伍内涵式发展路径提供丰富的人才资源。
(作者单位: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