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砺方见宝剑锋

——江苏法院加强司法警察队伍管理和作风建设纪实
2020-06-28 09:36:2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朱旻 孙玉东
 

  一名身着笔挺西服套装、手拎黑色公文包的白领青年走进法院,其胸口的装饰品引起了安检员的注意。经法警检查,这枚装饰品的背面是一个微型摄录机;

  押解组提押毒犯管某时对其进行安全检查,在法警的细致摸排下,藏于其袜底的一根4厘米长铁钉和一片打磨过的塑料片赫然眼前;

  上访人顾某头戴钢盔、手持菜刀,强闯法院安检区域。现场执勤的法警迅速疏散群众,封闭安检通道,用钢叉将其控制在墙边,在盾牌的掩护下果断夺下菜刀,整个过程不到2分钟;

  ……

  这样的一幕幕就发生在江苏法院司法警察队伍的日常工作中。在年受理200万件案件的江苏法院,这支由2043名干警组成的队伍默默坚守,担负着警卫法庭、安全押解、协助执行以及维护审判场所安全、秩序和尊严的重任,全力保障着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

  规定的背后凝结着深刻的经验教训

  6月,盛夏将至,江苏法院警队为期一个月的“抓规范、强作风、促安全”集中整顿活动正进入查摆整改阶段。

  “对于活动中查出的问题,我们正逐一梳理问题清单,找到‘病灶’、深挖‘病根’,制定整改方案。同时建立台账,实行销号式动态管理,定人定责定时间,逐条逐项整改落实。”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法警总队副政委郭红艳谈及此次集中整顿时表示。

  据了解,全省法院司法警察队伍于每年6月进行集中整治,已连续3个年头。2018年的整顿进行了一次全覆盖、多方位、无盲区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共排查出全省124家法院在刑事庭审警务保障、安全检查、警务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千余条。

  警务工作无小事,警务安全是大事,规范履职方能长效、长治推动警务安全。

  记者在江苏高院法警总队了解到,2019年底,全省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修订下发的司法警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理论考试。集中整顿要求各警队加强对“口袋本”规范性文件学习情况检查抽查,确保所有警员熟知工作规范,增强规范履职意识。

  “对规范的学习,要注重让警员们理解很多规定的背后都是深刻的经验教训。为什么安检岗位一定要专人专职,要安排女性安检员?正因为一岗多职容易引发安全事故,正因为发生过有女性当事人将危险物品放入隐私部位带进法院造成安全隐患的案例。”

  “还有,司法警察执法细则中,明确要求被告人如厕要对其进行有效监控。怎么去理解有效监控?没有有效监控会造成什么样的严重后果?以富含经验教训的案例去阐释规定,增强了学习效果和动力,也增强了警员守土尽职的责任心。”郭红艳谈道。

  组织观看事故现场监控视频,引导警员发现问题;设计印刷“新规范”学习记录本,将新旧文件进行对比学习;运用智慧警务平台交流学习内容,邀请全国教练员进行视频教学……集中整顿活动推动下,规范性文件学习教育在全省法院司法警察队伍中蔚然成风。

  规定不只是挂在墙上、答在卷上、印在脑中,更要在实践中遵照执行,学以致用。

  江苏高院法警总队副总队长程勇翔介绍说,司法警务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不是偶然的,而是平时小错不断积累的必然。制度的规范是要由纪律来保证的,没有坚强的作风纪律,就不可能有规范执行制度的坚决。抓规范就是抓制度,强作风就是强纪律。

  “前总队长金国富给总队留下宝贵的队训:消灭差错,杜绝事故!要做到这一点,必须从警队领导抓起,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必须首先带头做到,否则下级有理由拒绝执行。”程勇翔谈道。

  全省法院要求全体警员从上下岗、请销假、警容风纪、执勤装备携带等点滴小事做起,确保规章制度落在实处。三级法院常态化组织应急处突专项培训、模拟演练,演练内容主要针对工作中遇到的常见突发事件。这些训练和演练为新形势下如何处置突发情况积累了经验,提升了处置能力和警务保障水平。

  三级警队全面常态化开展警务督察工作。督察贯穿警务任务受领、准备和实施每个环节,特别是刑事审判警务保障中,要求对押解被告人(上诉人)的人身安全检查、戒具使用、贴身押解、看管和值庭进行全程督察,倒逼规范履职。

  规范履职夯实了警务安全的根基,为江苏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带来安全稳定。数据显示,江苏法院司法警察近3年共查扣管制刀具、爆炸物及其他有毒有害等违禁品26418件;有效制止当事人自杀、自伤738起,制止当事人行凶824起,制止围堵、冲击法院,围堵、拦截囚车,扰乱信访、执行工作秩序群体性突发事件5691起。

  每一项要求都是在和安全事故赛跑

  专用囚车、专用囚车库、专用羁押通道、专用电梯、专用桌椅、专用卫生间;羁押室、监控室、警用装备室、枪弹室,“六专四室”构成了法院警务安全的物防堡垒。

  为加强人民法院安全防范设施和装备建设,全面提升司法警务工作规范化水平,2018年2月起,最高人民法院连续下发相关通知和建设规范,并定期召开全国法院视频调度会议,大力推进全国法院“六专四室”建设。

  翻开《人民法院“六专四室”建设规范》,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规定中逐条逐项明确了规范要求,如专用囚车要配备哪些设施、要分成几个区域、每个区域几个座位等,每一项都要求得很细很严格。

  “动作再大也要改造到位,坚决打好‘六专四室’建设这场硬仗!”江苏高院党组要求全省法院严格对照标准,以“六专四室”建设为契机,全面提档升级全省法院警务安全保障的设施和装备水平。

  “南通开发区法院‘6·26’毒犯脱逃事件中,法院缺少专用羁押通道等问题更是凸显了建设的紧迫和必要性。建设‘六专四室’每一项要求都是在堵塞安全漏洞,都是在消除安全隐患,都是在和安全事故赛跑。”郭红艳介绍说,全省法院制定了加强“六专四室”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方案按序时进度明确了动员部署、自查整改、督导检查、检查验收四个阶段。

  “方案同时明确了三个层级的专项督察。6月底前,各中院对辖区法院进行先期督察;8月份省高院将组织各中院法警支队和行装部门组成联合督察组,进行交叉互查;10月份,省高院法警总队和行装处将联合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重点督查。”郭红艳介绍说。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的督察报告显示,兴化市人民法院多次观摩考察他地法院建设情况后,该院党组下定决心,将羁押室、监控室等项目重新立项招标,目前所有项目均已进入施工阶段。

  瞄准“实战、实用、时效”,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加大信息化设备投入,建成法院警务指挥平台,实现实时指挥、实时对话、实时提醒。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原来羁押室、羁押通道互相连通,对标后加装AB门禁、电子感应门锁、音视频监控设备,终端集成在监控室,工作人员可通过单向玻璃直接监控,或在AB门关闭时通过监控实时观察羁押室内部。

  严格按照标准并不意味着处处照搬硬套。据了解,专用囚车库整改中,全省部分法院受到建筑结构本身客观条件限制,难以按标准原样打造。无锡市锡山区等法院因地制宜,建造了独具特色且符合安全要求的“网球场型”专用囚车停车库,确保被告人上下囚车处于独立、封闭、安全的环境。“如果从终端效果上能完全达到所要求的安全标准,我们认为这样因地制宜的改造也是可取的。”郭红艳谈道。

  每一次督察都是对工作的全面体检

  规范与制度如果不执行,就会成为“纸老虎”,不仅有损制度权威,更会造成“破窗效应”,使制度形同虚设。2019年2月,江苏全面铺开三级法院警务督察,江苏高院法警总队、各中院法警支队设立警务督察科,基层法警大队指定专职督察员,对全省司法警察依法履职、行使职权、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督察。全省三级警队同步建立督察工作机制、配备专职人员、完善工作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现场督察、专项督察、暗访督察、交叉督察以及视频督察。

  “带着问题清单下去,督察是发现问题、倒逼规范履职的有力举措,是对工作的全面体检。”程勇翔介绍说,督察中发现,虽然绝大多数警队都制定了教育训练计划和突发事件应对与处置预案,但查看台账,发现有的警队没有具体训练时间、考核情况及预案实战演练情况记载;个别警员对钢叉、防爆设施不会使用,硬是让这些装备成了摆设;面对临时发起的模拟突发事件,反应迟钝、束手无策、处置不力,这些都是通过督察发现的问题。

  6月19日下午,江苏高院法警总队督察科科长谭文彦带队完成督察任务回到南京。

  “这次重点督察了淮安、宿迁、连云港等中院及辖区部分基层法院。主要督察了组织开展这次集中整顿活动的情况,以及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常态化,法院庭审恢复正常后的警务保障工作情况。”谭文彦介绍说,“六专四室”建设也是这次督察的重点,“我们督察时,调阅了党组会记录,党组怎么支持、支持的过程和力度绝不是口中说的‘重视’两个字,而是要见行动、见具体举措。”

  “警务督察就是要发现错误、指出错误、帮助纠正错误。督察的依据就是各类规范、制度和要求。从当事人走进法院大门,警务人员说什么做什么都要按规范来。我们就是要通过督察工作不断发现问题、完善规范。”谭文彦谈道。

  抓规范强作风,忠诚履职护卫司法安全。2019年,江苏高院司法警察总队被江苏省委政法委和省人社厅表彰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全省安保维稳工作先进集体。2008年以来,总队20多人次被记功、授予荣誉称号或受到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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