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部署落实防汛救灾举措
记者从应急管理部获悉,当前已进入防汛防台风关键期,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部署落实防汛救灾各项工作举措。
6月29日,国家防总办公室、应急管理部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全力以赴抓好防汛防台风等各项措施落实。强调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充分发挥各级防办职能作用,统筹加强会商研判、监测预警、力量组织和物资准备;创新汛情监测会商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横向会商和与有关地方的纵向会商,帮助重点地区准确掌握雨情水情风情汛情、加强薄弱环节;创新风险隐患排查方式,推进智能化和网格化相结合、现代手段和传统办法相结合,实现对重要区域全方位监控和日常风险排查,确保及时预报预警、及时转移群众;创新预防预备方式,根据可能出现的险情提前预置消防救援力量、安全生产专业救援力量、空中救援力量等,科学摆布、加强磨合、快速反应,确保救援更精准更高效更有力;精心组织受灾地区救灾工作,指导支持地方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加强安全生产服务保障,利用应急物资保障平台及时调运、公平公开发放救灾物资,维护好生产生活秩序;密切关注贫困地区受灾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精准推进减灾救灾措施,防止因灾返贫。
国家防总成员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本行业防汛救灾工作。
中国气象局召开专题视频会议,要求有力落实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要求,对标“早、准、快”强化滚动预报预测与跟踪服务;针对局地突发灾害性天气强化实时监测分析和短时临近预报预警,推进研究型业务成果转化应用;确保预警信息第一时间直达各级防汛救灾责任人,切实落实叫应机制,做到预警信息发得出、收得到、用得上。
水利部召开视频会议进一步梳理防汛隐患和薄弱环节,安排部署水旱灾害防御各项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值班值守、监测预报、隐患排查、预警发布、提请转移等责任措施;按照超标洪水防御预案,全面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准备;严禁大中型水库违规超汛限水位运行,科学规范调度运用,充分发挥防洪减灾效益;充分发挥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及时发布预警,有效防御山洪灾害。
自然资源部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商讨专家组汛期驻守机制,加强研判会商、气象预警和群测群防,派出工作组巡查督导,动员全社会防灾减灾;全面动员开展巡查排查,特别是针对城乡接合部、旅游风景区、重大工程区、交通道路沿线、农村切坡建房、小流域集中聚居区等重点部位加大排查力度;派出专家组到重点地区指导和帮助地方做好强降雨期间地灾防范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一步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部门协调联动、有效应急处置等城市防汛防台风工作。
交通运输部进一步安排部署铁路、公路、水运交通设施防洪安全工作。
农业农村部调度分析农业受灾情况,安排部署灾后生产恢复重点工作,并派出6个专家组赴洪涝重灾省份指导农业减灾救灾。
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安排部署防汛救灾工作。
安徽部署加强对中小水库、低标准圩口、中小河流堤防、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城市内涝易发区等防御重点的隐患排查,确保险情早发现、早处置。
江西各地各部门滚动发布逐6小时降雨落区预报和洪水预报,提前组织危险区和受威胁区的群众转移避险。
广东实行隐患台账动态管理,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科技含量更高的抢险救援物资储备,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全省防汛防台风等有关情况。
广西组织各地各部门围绕防范山洪地质灾害、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江河防洪及城镇排涝等,对各类风险隐患进行全方位系统排查。
四川实行库、泵、闸、站联合调度,最大限度发挥削洪泄洪作用,加强对河流沿岸、山洪灾害危险区等易受威胁区域和人员密集区的风险管控。
贵州组织开展突发地质灾害综合性应急处置演练,提升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
陕西组织各地对城乡低洼易涝区、城市地下空间和依山傍河居住区逐地逐项排查,对风险隐患点进行重点监测预警。
青海对沿黄重点地区防汛工作进一步安排部署,成立应急响应指挥机构,启动沿黄地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入汛以来,应急管理部组织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参加抗洪抢险救援任务2609起,出动消防救援指战员2.8万余人次,营救和疏散转移遇险被困群众3.47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