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背景下法官培训在法官职业化建设中的作用

2020-06-30 11:26:3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郭玲玲
 

  21世纪,人类社会进入互联网时代。科学技术的进步改变了人类的生存方式,同时人类的教育方式也随之发生了深刻的变革。本文关注在职法官培训教学问题,明确当前互联网+背景下法官培训在法官职业化建设中的作用情况,在对法官制度化建设相关问题解决的基础上有效掌握当前法官培训相关课程教学质量提升的方式,实践教学情况和学生发展需要融合在一起有效推动法官制度化得以更好的发展。

  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是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而法官教育培训更是法官职业化建设的重要环节。《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改革现职法官培训制度。大力加强对法官的职业培训,建立健全与法官选任相配套的职业专门培训体系,完善法官继续教育制度,逐步实现以知识型培训为主向能力型培训为主的转变,从普及性培训为主向专业化培训为主的转变,从临时性培训为主向规范化培训为主的转变。”这一规定从本质上讲,法院的法官教育是一种直接为法院审判工作服务的教育,为我们今后的法官教育培训目标提供了充分的理论导向。是实现法律公正、道德正义的唯一出路。

  在互联网不断更新的过程中,法官职业化建设也在不断更新,信息技术对法官培训具有一定的影响。现代社会为现代技术飞速发展时代,教育领域也受到技术进步及社会发展影响,国内外教育发展中都会引用信息技术。在此背景下,教育与信息化也产生了巧妙的结合,两者的相互结合能够使教育事业焕然一新。法官培训为法官职业化建设过程中比较重要的内容,其也受到信息技术影响,在不断的创新和改革。信息技术的持续发展为法官培训带来了一定的冲击及挑战,对于法官培训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以此,本文将互联网+背景下法官培训在法官职业化建设中的作用作为基础,使法官培训和信息技术环境结合,研究互联网+背景下法官培训的策略。互联网背景下助推法官职业化建设,要推动法官培训理念和培训行为的转变。对互联网培训工具进行开发和使用,推动信息化融合,有助于极大地提高培训效率。

  一、优化互联网培训的学习环境,拓宽线上模式应用范围

  优化互联网培训的学习环境,重视互联网培训的心理动力因素,激发学习动机,提高学习乐趣和吸引力,形成合理有效的法官培训体系。要提高互联网培训的网络互动学习交往的吸引力,不断完善教学内容和形式,使法官能在其中获得的“学有所得”的价值感、“学有所成”的成就感、进步感,进一步发掘网络的人际交往功能,增进法官之间相互熟悉和彼此提高,激发法官的归属感。在疫情防控形势下,智能防控不处不在,大数据应用身手不凡,人工智能崭露头角。中政委要求政法工作多搞“线上模式”,包括工作部署、调研、督导、培训、宣传、交流等各个环节,几乎无处不在、无所不包。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更是受益最多的领域,也是任务最重的领域。中央政法委对“线上模式”的部署为我们开辟了新视野,拓宽了新思路。要深度挖掘网络培训的巨大潜力,全面放大网络培训的效果,真正做到网络培训与传统培训的融合互补,竞相发展,实现法官培训机制的转型升级,构建“一体两翼”的发展模式。

  二、建立法官培训创新机制,科学解决“线上模式”疑难问题

  法官是否能在线上培训中获得价值感、成就感、进步感和归属感,是将法官由消极学习向主动学习转变的心理动力因素。目前网络培训的技术问题、内容问题、形式问题得到解决后,应重视网络培训的心理动力因素,网络培训应能满足法官多方面的心理需要,激发学习动机提高学习乐趣和吸引力,与其他行政手段、激励手段、环境手段一起形成完善合理有效的法官培养体系。即:从局部培训向全员培训转变,树立全员培训意识,以培训促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将法官培训向效能评估性培训转变,注重培训的目的性和计划性,坚决杜绝重复和盲目的培训;由知识性培训向素质性培训转变,改变以往单一知识的培训,从思想、精神、管理、专业等方面强化人员的素质;从单一的任务性培训向多层次需求培训转变,针对不同专业领域法官,按照文化水平、技能状况、岗位需求的差别,采用更为灵活多样的手段,实行差异性、针对性的培训,真正实现“缺什么、补什么”。由于互联网培训较为新颖,在开展的过程中必然会产生新问题,带来新挑战。职责分工、技术研发、帐号管理、法官纪律、身份识别、互动交流、考核测评、教学评估、证书打印、档案生成、附加功能等一系列具体问题,都需要我们在实践中解决,而无法简单照搬传统的线下培训管理模式。这就需要在职法官的培训院校善于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需要投入人力物力,调动各方资源,集中优势全力合作攻关,加快建设完善的网络培训管理制度,打造强大的网络培训平台。

  三、形成网络培训平台,实现法官培训机制的转型升级

  整合组织资源、技术资源、课件资源、师资资源等,取长补短,形成强大的网络培训平台。在疫情防控形势下,深度挖掘网络培训的巨大潜力,全面放大网络培训的效果,真正做到网络培训与传统培训的融合互补,竞相发展,实现法官培训机制的转型升级,构建“一体两翼”的发展模式。知识培训主要解决法官“知道”的问题,在实践中一点一滴积累法官的基础性知识,扩大法官的认知。要大胆探索,不断创新构建网络培训效果评估机制、法官管理机制、在线学习监督机制、课时计算机制等新制度,探索网络培训规律,精选网课资源,优化培训项目设计方法。法官学院的职责是服务保障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法官学院自身队伍建设一定要过硬,新时代对教育培训者综合素质提出了新要求,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对教育培训者大脑提出了新挑战。如何解决培训者得不到培训"灯下黑"问题。成为疫情期间推动了法官培训学院开展网络培训工作的杠杆,也暴露出各法官学院网培人员专业能力的不足、网培平台建设的不足、网培形式的不足、网络培训与地面培训统筹的不足等短板。短板就是突破点,河南法官学院面对疫情,反应迅速、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及时快速的创新推动网络培训工作的发展,在2020年2月疫情期间分别开通河南法官培训网PC端和移动端平台。截止目前已开展线上培训6期培训班,覆盖全省法院法官近5000人次。

  四、实现教学资源共享,提供法官培训效果

  国家法官学院要充分发挥统筹和导向作用,对全国法官培训的网络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教学管理等方面加强指导,制定《指南》,并加大精品课件库、培训名师库等资源的共享力度。做好培训名师库、精品课件库、教学案例库的建设,实现国家法官学院和各分院之间乃至与其他教育机构之间的教学资源共享。完善培训平台学习监控软件设计,对法官在学习中的不良行为应能从技术层面上预防和制止。进行一步完善互联网培训的组织管理,对于计算机水平较差的法官,除了编写简明的《操作手册》外,还应有其它帮学措施,帮助他们逐步学会互联网培训的操作技能和学习习惯。

  线上培训的远距离性、间接性特点及考核评价的漏洞,导致对培训法官难以实时监控。远程学习不离岗、不离家易受外界干扰等因素不容忽视。远程培训平台及软件无法对法官学习进行有效监控,考核评价方法虽较完备但仍有漏洞,有的法官学习自觉性较差,有在线空挂学时等现象。为此,要改变以往狭隘的思维定式,树立以发展需求为导向、全员培训为基础、能力建设为核心、素质培养为重点,促进法官成才的大培训理念,推动法官职业化建设的转变。积极探索网络培训效果评估机制、法官管理机制、在线学习监督机制、课时计算机制等新制度,探索网络培训规律,精选网课资源,优化培训项目设计方法。各级法院、各地法官对网络培训这一新生事物的认识和接受程度不尽相同,各地网络培训发展水平不一。为此,积极把握疫情防控提供的历史机遇,认真做好网络培训的推广宣传,增强法院系统,特别是法院领导对于网络培训的接受程度。用实效说话、用事实说话,让法院领导、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感受到网络培训的好处和优势。

  五、开展培训效果评估,建设完善的网络培训管理制度

  网络培训是相对较新的教育培训方式,要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培训制度。在制度建设初期,法官教育培训的机构就应该加强研究,共同攻关,发挥合力,逐个击破,由点到面,发挥先进制度对网络培训工作的引领作用。集中优势全力合作攻关,加快建设完善的网络培训管理制度,打造强大的网络培训平台。健全完善培训考核评价方法,建立网上评估与下网评估,增加"机考"项目,全面公正合理对法官培训进行考核评价。健全完善培训考核评价方法,除了网上的学习过程与效果评估、学习作业的质量与质效评估以外,还应有其它考核办法相补充,譬如建立试题库,组织统一时间,验明身份,开设专业知识能力测试。在培训结束后要及时评估培训效果,做好相关的补救措施,也为下一次培训提供新的基础。评估效果不仅在培训中要注重实效,还要在日常的检查培训中注意观察和分析培训的效果,因为培训的效果不是短时间内可以显现的,一般需要一个较长的周期,培训的内容一般涉及的面比较广,法官当前的工作只能反映工作的某一个环节,经过一个较长的时期,培训的效果会完全暴露出来。同时,法官对培训的知识和技能的吸收、消化也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才能内化到其工作的进程中来,这些因素都需要在日常中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在培训之后也要注重和法官的交流,了解法官的感受、需求、培训效果,这也是培训效果的反馈和评估的重要方面。

  六、进一步完成我国法官教育培训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坚定政治方向,严格审查把关。牢牢把握法官培训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法官教育培训的重中之重,使法院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全党的核心地位,建设一支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的法院干部队伍。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严把培训内容的审核关,不断创新培训理念、创新教学方式,突出疫情期间培训工作的“精准”与“创新”相结合为重点,奋力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实现新尝试、新跨越的教学改革。

  (二)创新方式方法,着力打造精品

  精品理念。主要体现在教学形式上,本着“突出重点、精准培训”的教学思念,针对培训班次的特定对象设置政治引领、分组讨论、互动教学、直播授课、自学点播、网络现场教学、对谈交流、问卷调查、提交作业、同步测试等教学形式。以正确的政治方向统领教育培训工作的开展。

  精品教师。教师队伍的组织既要有最高法院业务权威、管理人才、技术精英,又要有高级法院、中基层法院的院长、办案法官;还要有全国知名的法学授课专家,要有知名法院办案能手;还要有基层法院在审判岗位上优秀的法官。

  精品课程。课程的设置要具有形式多样、新颖独特、别开生面等特点,特别是教育培训期间的教师学员互动环节,与以往相比有很大不同,精品课程的设计也要层出不穷,领域广泛,既有深度,又有广度。让学员深刻认识作为一名法官在工作中应该要始终围绕一个中心开展工作,即“以人民为中心”。

  精品课堂。为打造精品课堂,法官培训学院要大胆设计,精心安排,把握方向,与时俱进。比如改革互动网络教学模式,授课老师在家通过网络直播授课的同时,可实现授课PPT、授课老师、互动交流、实时连麦的教课功能。让老师和学员都可以通过平台实现自主交谈发表各自的观点、想法,并可由授课人进行了实时答疑解惑,这便是此次培训形式新颖、别开生面的精品课堂,真正实现活跃学习气氛,增强教学交流,提高学习成效。

  (三)加强法官教育培训工作的考核奖惩质效评估机制。通过对法官教育培训工作的质效评估可以对培训的对象,对培训的过程、培训的师资、培训的内容以及学院培训工作的开展效果进行考量,分析、评价和预测,并在评估结论的指引下及时优化培训的方式方法,改进一整套培训的制度设计,是法官培训学院管理中“引导、监督和激励培训运行中‘人’的因素的重要手段”。

  (四)加强法官培训学院人员的交流互动。

  各地法官学院的单位性质各有不同,有20%是行政编制单位,80%是事业编单位。针对事业编制单位的法官培训学院的工作人员流动性慢,交流少等现象严重,大大影响了法官教育培训工作的开展。目前,法官教育培训工作的重心放在在职的法官,但对组织法官教育培训的人员却没有相应建全的工作交流机制。各法官教育培训学院可以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固定一批在审判一线的审判专家和法学院校的知名专家用于培训授课的同时,让法官培训学院的人员也流动交流至审判一线工作,这样组织者才会深有体会搜集到培训对象真正需要的是什么的培训内容。

  (作者单位:河南法官进修学院)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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