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网友反映的湖南娄底市第一中学高三某班收取“辛苦费”的情况,近日,娄底市广播电视台微信公号发布了中共娄底市第一中学委员会、中共娄底市第一中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所作说明。
事实上,家长委员会私下商议决定向家长收取“辛苦费”作为老师的额外回报之类,数年前在江苏省大丰高级中学、陕西绥德中学、淮安红军中学等、江苏绥德中学等多所学校都曾发生过。虽然事发学校总是出面澄清与校方无关,却态度暗昧,实则暗中默许。
娄底一中称,班级家委会自发商议参考《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娄底市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收取每生每天13元(全期共1500元,对家庭困难学生免收),用于班级任课老师的劳务报酬。然而,“家长委员会”变异为“筹款委员会”,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均不妥当,此风当刹。
众所周知,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坚持家校沟通与合作,让家长充分参与学校管理,有效体现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知情权、评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的全面发展。但如果“家委会”变异“筹款委”,无疑是在伤害教育。
教育是神圣事业,教师的职业操守要求教师关心热爱学生,学生也应该尊敬老师,师生之间互尊互爱,应该是一种民主平等的关系,绝非靠金钱维系。即使高三老师辛苦,那也是由其工作性质决定。如果学校认为高三老师付出了额外劳动,那就该由校方决定是否增加报酬,而不是家委会私自筹款。可是,当学校与家长达成某种“默契”,以家委会的名义把教育变成了赤裸裸的买卖,用金钱捆绑师生情谊,育人的目的无疑跑偏。
随着时代的变迁,教育的进步,对老师的关爱等同样需要与时俱进。可无论如何,但凡纯洁的教育园地一旦与“铜臭”沾边,势必变得庸俗化。“辛苦费”也视为一种“逼捐”,师生情岂能靠金钱维系?由此,对这种家长巴结老师,学校默许,教育主管部门监管缺位的事情,不能再继续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