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常法轩)6月24日,由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委政法委召集,长乐区举行诉非联动机制签约仪式。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与区委政法委、区人武部、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市场监管局、总工会、团区委、妇联、侨联、工商联、税务局、台港澳办、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省消保中心等23家部门和行业正式建立诉非联动机制,实现诉调对接机制全覆盖。
签约仪式上,长乐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振奋分别与上述23家联动单位相关负责人签署诉非联动机制协议,长乐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岩宣读《关于聘请特邀调解组织的决定》,确认上述23家单位为特邀调解组织,并为特邀调解组织授牌;福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连强,长乐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峰分别致辞。签约仪式后,有关领导共同为长乐法院诉非联动中心揭牌。
所谓诉非联动机制,是指“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各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多元解纷工作格局下的法院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构联动预防、化解纠纷机制。推动建立诉非联动机制,是长乐法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重大部署和省法院建设诉非联动中心相关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是长乐法院融入社会治理,推进诉源治理的重要途径,有利于强化诉讼与非诉讼等多种解纷方式的互动、联动、协调和保障,强化源头化解矛盾、预防矛盾。此前,得益于区委的支持,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诉调对接和诉非联动工作事宜,并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确定由区委政法委牵头各相关单位与法院建立诉非联动工作机制,并由区财政局建立经费保障长效机制。
长期以来,长乐法院高度重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将诉讼与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作为社会矛盾纠纷治理两个有机组成部分,不断加大与综治部门、人民调解组织、行政机关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协作,建立起拥有交通巡回法庭、调解速裁中心、预防与化解行政争议服务点、非公经济主体民商事纠纷法官工作室、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涉侨诉调工作室、滨海新城巡回法庭等多层次、规范化、专业化的诉调对接平台,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担任特邀调解员,推动化解矛盾纠纷、减少诉讼增量、提升司法品质,为持续推进长乐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