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冷水江集中公开宣判3起毒品犯罪案件
2020-06-23 09:53:5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果 康广文 曹霞
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湖南省冷水江市人民法院集中公开宣判3起毒品犯罪案件,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卿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袁某杰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康某有期徒刑八年九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八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袁某兵有期徒刑四年一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卿某、袁某杰先后4次以“丢包”送货方式,共同将51克海洛因贩卖给吸毒人员唐某。被告人唐某先后4次将海洛因共19.77克贩卖给侯某祥;被告人康某先后2次将甲基苯丙胺共20.65克贩卖给被告人杨某智。杨某智系国家工作人员,先后4次将甲基苯丙胺共7.91克贩卖给吸毒人员陈某;被告人袁某兵先后4次将甲基苯丙胺共2.11克贩卖给吸毒人员邹某华和姜某。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卿某、袁某杰、唐某、康某、杨某智、袁某兵均构成贩卖毒品罪。其中,康某、唐某、袁某兵系累犯,康某、袁某兵又系毒品犯罪再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袁某杰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有重大立功表现,依法可以减轻处罚。被告人袁某兵、袁某杰、唐某、康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综合考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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