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0年十大毒品(涉毒)犯罪典型案例
编者按:
“6•26”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为充分昭示人民法院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政策立场,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从全国法院范围内收集、整理了10件2019年以来审结的毒品犯罪和吸毒诱发次生犯罪的典型案例。其中,3件死刑案例分别是:吴筹、吴海柱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周新林运输毒品案,张伟故意杀人案;另7件案例分别是:刘勇等贩卖、制造毒品案,祝浩走私、运输毒品案,卞晨晨等贩卖毒品、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刘彦铄贩卖毒品案,邹火生引诱他人吸毒、盗窃案,陈德胜容留他人吸毒案,吕晓春等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案。这些案例从多个角度体现了当前毒品犯罪案件的特点,也阐述了人民法院对相关类型毒品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标准。
目 录
1. 吴筹、吴海柱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纠集多人制造、运输、贩卖毒品数量特别巨大,罪行极其严重
2. 周新林运输毒品案——伙同他人运输毒品数量特别巨大,且系累犯,罪行极其严重
3. 刘勇等贩卖、制造毒品案——制造、贩卖芬太尼等多种新型毒品,依法严惩
4. 祝浩走私、运输毒品案——通过手机网络接受他人雇用,走私、运输毒品数量大
5. 卞晨晨等贩卖毒品、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非法种植、贩卖大麻,非法利用网络论坛发布种植大麻等信息
6. 刘彦铄贩卖毒品案——国家工作人员实施毒品犯罪,依法严惩
7. 邹火生引诱他人吸毒、盗窃案——引诱他人吸毒并唆使他人
共同盗窃,依法惩处
8. 陈德胜容留他人吸毒案——容留多名未成年人吸毒,依法严惩
9. 吕晓春等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案——非法买卖溴代苯丙酮、生产麻黄素,情节特别严重
10. 张伟故意杀人案——有长期吸毒史,杀死无辜儿童,罪行极其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