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销售口罩名义实施诈骗 男子获刑三年半

2020-06-22 10:49:08
 

  中国法院网讯(王晨)近日,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疫情网络诈骗案件,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15500元,用于退赔被害人;对公安机关扣押的两部黑色苹果手机予以没收。

  经审理查明,2020年春节期间,正值我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关键时期,李某在明知无法购买到口罩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发布销售口罩的消息。被害人聂某某于2020年1月30日向李某通过微信转款5000元,用于购买口罩,李某收款后随即将聂某某的联系方式拉黑。后李某又采取相同的方式骗取蒋某某、朱某某的口罩货款共计55000元。李某在收到上述被害人的货款后,用于购买手机以及游戏消费。案发后,李某向被害人退赔了经济损失共计445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疫情期间通过网络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已大部份退赃,依法可从轻处罚。但李某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假借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物品为名,实施诈骗行为,依法应予以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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