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相关法律草案并于20日公布说明摘要,备受瞩目的涉港国安立法面貌进一步明晰。国家层面立法正依照法定程序加快推进,不断释放的信息透露出中央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帮助香港重返正轨的决心。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后,中央有关部门即展开工作,听取香港各方面对于维护国家安全立法问题的意见建议;法律草案文本形成后,再就案文征求意见、作出修改完善。本月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展开草案审议工作。
立法进程紧凑、清晰、明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18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所作的说明中直言,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尽快完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立法确定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抓紧相关工作。
去年6月“修例风波”发生以来,香港内外敌对势力造成长时间乱局,并危及国家安全;不断出现的分裂、颠覆、恐怖和干预活动突破了“一国两制”底线,被称为香港回归以来最为严峻的局面。海内外普遍相信,是香港反对派、激进势力逼迫中央出手。
面对充斥暴力犯罪、分离主义的社会动荡,在乱与治的转折关头,中央选取堵塞法律漏洞的方式,既解当务之急、又图长治久安。这一“良方”在今年全国人大会议上获得高票通过,香港市民也以广泛联署等方式表达认同,尽快制定相关法律已形成强大民意,是举国共识。
关于具体立法,全国人大授权常委会专门制定相关法律,而不是简单地将全国性法律适用到香港,则体现出中央保持对香港特区的信任和对两种制度的尊重。在“打击极少数”的指导思想下,此项立法只适用4种突出影响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和活动,并承诺将确保相关立法、执法、司法行为切实保障香港居民各项权利和自由,符合现代法治原则和精神。
外界普遍认为,需要明确国家安全的中央事权属性、建立机构并赋予必要权力。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公布草案主要内容尤其是当中的六方面“明确规定”,涉及相关安排,并特别作出说明——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和国家有关机关在特定情形下对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是中央全面管治权的重要体现。
周延的立法工作,说明中央清醒地看到,对香港特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进行管辖,不能只是喊口号、做样子,必须确保这部法律有效实施,必须要有实际抓手,方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香港的公共安全、公共利益。
当前,香港面临政治、经济、民生等多种内外难题的考验。国安立法相关工作启动以来,本地局势开始出现更多积极转变迹象。而香港反对派污名化、妖魔化国安立法,乞求外力介入的各种荒诞言行已争相出笼。
观察家们相信,随着国安立法的逐步推进,香港必然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更有利于保持稳定繁荣,香港各界人士也必将为自己、为社会、为“一国两制”的空间作出正确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