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执行法官到被执行企业了解复产复工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江西省萍乡市两级法院执行干警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借用信息化手段,灵活运用执行措施,一手抓抗疫一手抓执行,有效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强”意识,发挥党员先锋作用
尹杰威是萍乡法院的一名执行干警,同时也是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1992年出生的他还有个身份,就是一名一岁孩子的爸爸。为了支持抗疫工作,他一直奋战在抗击疫情的第一线,连续奋战了十余天都没有休息,但他却从来不曾说过半句怨言。执行干警刘少辉,作为一名预备党员,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主动报名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协助社区工作人员对小区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执行干警樊璐,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为确保在疫情期间学生在家“停课不停学”,协助老师为学生发放教材……
以上是萍乡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发挥党员在抗疫中先锋模范作用的一幕幕。在防疫期间,萍乡法院特别注重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党员的责任担当意识,要求全体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决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防疫工作的部署和安排。
疫情防控以来,萍乡法院党员执行干警充分发挥了抗疫主力军作用,据统计,在党员执行干警的引领下,共出动执行干警150余人次,积极配合当地政府部门做好运送物资、挨家摸排、路上巡查、体温筛查、疫情登记等工作。
“借”好力,用足信息技术手段
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利用“学习强国”APP的视频会议功能对未执案件进行梳理、合议,确定案件的执行方向和思路。同时,充分利用网络查控系统、被执行人信用惩戒系统、网络司法拍卖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对梳理好的案件,安排专人负责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线上查询、冻结、扣划,对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做好网络司法拍卖工作。
2月7日,萍乡中院执行的中国农业银行莲花支行和莲花县某开发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该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系统进行网上拍卖,一次性拍卖成交土地1宗、商铺19件,成交金额达1200万元。
据统计,自疫情防控以来,萍乡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起网络财产查控1514件次,发起网络司法拍卖153起,成交额4980万元,溢价率15.21%。通过执行指挥中心视频连线120余次,发送12368短信1250余条,进行执行会商40余次,上传执行文件、视频80余个,发起委托执行30余项。
“活”执行,服务大局保障权益
萍乡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切实提升大局意识,审慎采取各类执行措施,特别是对与疫情相关的重点案件,高度重视,严格把控,充分发挥法院执行职能,保障抗疫工作。
安源区人民法院执行的姚某申请保全某医药公司案件,由于被执行人某医药公司急需资金进货生产抗击疫情的药品,该院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姚某协商并取得其同意,解除了对某医药公司银行账户存款的冻结,确保其顺利进货生产药品抗击疫情。
同时,萍乡法院利用执行办案系统、移动执行APP系统、微信、电话等方式,推行“互联网+执行”的“云执行”模式,实现执行工作的“零接触、网上办”。据统计,疫情防控以来,全市法院以零接触方式执结案件268件,执行到位标的额6307.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