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云南省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四项举措做到“基数清、底子明、查得清、控得住、能处置”,确保涉黑恶案件“黑财清底”执行工作质效高位运行。2018年以来,截至目前,全州法院移送涉黑恶执行案件48件,涉案标的1055.87万元,结案36件,结案率75%,执行到位标的金额625.7万元,执行到位率59.26%。
1、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及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文山中院党组高度重视,6月11日,党组书记、院长张祥主持召开全州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调度视频会议。会议指出全国扫黑办、最高法院和省扫黑办、省高院先后召开会议,对开展“六清”行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密集安排部署,全州法院要迅速统一思想认识,对标对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形势新任务,当好主力军,迅速掀起强大攻势,展开扫黑除恶大决战。
2、多部门集中发力,确保查控案款处置到位。探索实行《文山州关于办理刑事案件及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对涉案财产开展调查与控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如文山中院在审理执行文山首件涉黑案件“4.29”案件,明确了在侦查、调查、批捕、起诉、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和权限对涉案财产状况进行调查与查控,确保查控案款及时处置到位。该案立案标的697.18万元,执行到位标的586.72万元,执行到位率84.16%。2020年2月,文山中院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辖区法院刑事案件涉黑恶案件财产查控执行工作,确保查控案款执行到位,扎实提升执行工作实效的经验和做法在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动态》予以刊载推介。
3、优化内部资源,强化立审执协调机制。优化配置法院内部资源,坚持分段实施、裁执分离机制相结合,并依托审判流程管理手段,及时发现各环节之间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暨标准化集约执行改革试点”工作要求,保证立案、审判、执行能够统筹兼顾,相互协调、相互制约。执行工作前移,主动配合刑事审判部门,在判决前及时提出对涉黑恶案件财产的处理意见,确保涉案财产“查得清、控得住、能处置”,充分发挥法院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功能效应,多项工作齐抓共管、齐头并进。
4、强化执行意识,确保执行质效高位运行。法院执行部门因时制宜谋划好疫情防控背景下扫黑除恶制胜之策,按照“清到底、清干净”的要求,深入开展“六清”行动,落实“黑财清底”重点工作任务,成立“一对”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按时上报工作进度,切实做到“基数清、底子明”,措施有力,切实提高执行到位率,从根本上摧毁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