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保条例执行该“长出牙齿”
2020-06-12 16:18:24 | 来源:光明日报 | 作者:李勤余
 

  日前,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苏泰州一处大型建筑工地——中骏世界城项目,被曝光在施工过程中挖出明代文物遗存。当地文物部门为此要求建设工地停工以便进行考古勘探,然而据报道,工地不顾叫停,考古勘探期间仍在施工。媒体从江苏省文旅厅了解到,6月9日,江苏省文旅厅文保处赴该工地现场督办。

  毋庸置疑,工地的行为并不妥当。按照《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占地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应当在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后(开工前),按照规定程序申请考古调查、勘探。然而,该项目在这一环节缺失。更不用说,当地文物部门为此要求建设工地停工以便进行考古勘探后,工地不管不顾,考古勘探期间仍在施工。

  这样的行为当然要被批评,相信有关部门接下来也会妥善处理:该整顿的整顿,该处罚的处罚。但事件背后所反映的文保和城建之间的尖锐矛盾,仍值得反思。不能因为片面追求经济发展,就忽视文物保护的重要性。这一事件之所以引人关注,原因就在这里。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个问题要复杂得多。

  说到底,城建和文保本就不可偏废。高喊“保护传统文化”的口号并不能解决现实问题,把保护文物落到实处,关键还是要拿出更多具体的办法来。

  比方说,在上述事件中,当地文物部门明明已经叫停,但施工方仍然我行我素,如果工地内真有珍贵的文物,怕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酿成,没有机会亡羊补牢了。那么,所谓的“叫停”到底有几分效力,又如何让它产生足够的威慑力?这就需要有关方面提供更多实际的保障和支持。

  再举个例子,在江西赣江新区七星堆六朝墓群考古发掘的过程中,因为抢救性挖掘比较及时,出土文物700余件,其被证明“是国内罕见的东吴周氏士族墓园”。不敢想象,如果它遇上的是泰州这个开发商,后果又会是怎样。这也提醒我们,是否具备文物保护的意识,带来的结果可能是天差地别。

  可见,光有细致的法律法规还不够,怎样让各方都认识到保护文物的重要意义才是关键。这样一来,需要经受考验的就不只是文物局或者施工方了,全社会方方面面都需要为此出一份力。

  2018年,中办国办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地方政府进行土地储备时,在依法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不得入库。据媒体报道,目前江苏省文旅厅正在推进这项政策的落实。这项政策的意义就在于保障各方的权益。不把考古前置的成本丢给施工方,可以有效降低他们的顾虑。落实此类科学的政策,才能从根本上化解各方矛盾。

  当然,考古存在不确定性,但光靠文保爱好者满城去转、去查哪些大型项目没有进行考古勘探就开建,绝非长久之计。拿出具体办法,而不是空喊“保护文物”的口号,才能将文物保护工作做到事半功倍。

  (作者系媒体评论员)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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