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法院公开审理肖某某等8人涉恶案

2020-06-10 09:05:06
 

  中国法院网讯(刘方银 董明坤)2020年6月9日,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肖某某等8人涉恶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2年以来,肖某某、黄某某在任临澧县某社区村民小组组组长和会计时,伙同其余被告共同组成“组代表”,凡该小组外来落户人员翻修房屋的长度(俗称“进深”), 超过16米的,都要给该小组交补偿款,所得款项先行支付“组代表工资”等,余款在本组“世居户”中按人均分。后在讨要补偿款过程中,肖某某等对拒不交钱的住户或者单位予以滋扰、纠缠和阻工,逐渐形成以肖某某为纠集者,黄某某、肖某恒、肖某墨、肖某明、肖某付、肖某、黄某林等7人为固定成员的恶势力团伙。该团伙多次强拿硬要他人财物,严重破会社会秩序,情节严重。

  2013年至2016年间,上述被告人共强行索要钱财共计18.97万元。

  法庭审理过程中,控辩双方分别进行了举证、质证,围绕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因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12名人大代表和部分被告人家属等旁听了庭审。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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